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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牧区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巴政办字[2008]2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临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保障我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牧区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巴彦淖尔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牧区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李文天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永君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玉宝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连泽临河区政府区长 成员:贾峻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汉市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罗瑞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进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包志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文利市建委副主任 刘键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远存市财政局副局长 温埃清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杨文逸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志和临河区政府副区长 张建新临河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孙玉宝(兼),副主任:张汉 (兼)。

二00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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