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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卫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推动作用,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信部信[2006]229号)和《关于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信部信[2006]5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优化配置信息资源为基础,以互联网等信息传媒为载体,以建立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提高农民信息应用能力为重点,以政府投入和创新运作模式为保证,坚持“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多方共赢,服务农村农民”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的标准,开拓创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稳步推进市、县、镇(乡)、村信息化服务网络建设,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和农村的广泛应用,拓宽我市农民获取信息、农产品销售、党员教育培训和繁荣农村文化渠道,不断提高我市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水平,力促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全面广泛的信息服务。 二、建设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政府开发、整合全市涉农资源,创造条件,强力推动,组织引领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的多种途径和运营维护模式,推动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普及和应用。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镇(乡)、村和灌区、山区,以及农业特色产业的不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工作,不搞一刀切,形成各具特点和特色鲜明的发展模式。 (三)突出特色,务求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硒砂瓜、设施蔬菜、枸杞、鸡禽、经果林、马铃薯、小茴香等特色产业,服务“三农”,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统筹协调,逐步推进,务求实效。 (四)求真务实,量力而行。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形式主义。 三、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在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和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开发适合农民需求的信息化应用产品,进一步提高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信息化进村入户,拓宽农民获取信息、科技培训、远程教育、文化资源共享等渠道;探索建设“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的多种路径和运营维护模式,逐步形成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力促信息技术在农民生产和生活中的应用和普及,达到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三农”的建设目标,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试点内容 为确保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拓宽信息服务“三农”渠道,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我市自2008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开展以下试点内容: (一)建立四级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市级(设在市农牧林业局)、县级(分别设在中宁县科技局、海原县农科局)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中心3个和镇(乡)级农村信息服务站40个;按照“五个一”标准,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国有农林场建立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站(点)557个。其中,在行政村村部建设445个,在特色产业种养殖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资经销点等场所建设100个,在国有农林场建设12个。其中2008年完成市、县级、镇(乡)级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机构和457个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任务,2009-2010年完成其他100个信息服务站(点)建设任务。(由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文化体育局、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 (二)建立农村信息员队伍。按照市、县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中心不少于6人、镇(乡)级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站不少于2人、村级农村信息服务站不少于1人的标准,2008年在全市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农村信息员(远程教育管理员),并兼任村干部;采取现代远程教育、集中教学和“信息大蓬车”等形式,开展农村信息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农村信息员达到会操作、会收集、会分析、会传播的“四会”要求。(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农牧林业局、文化体育局、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 (三)建设新农村综合信息网站。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实用和贴近基层、贴近农民的原则,结合硒砂瓜、设施蔬菜、枸杞、禽蛋、马铃薯等特色产业,2008年建设完成特色鲜明、覆盖面广的市、县级新农村信息网站3个,栏目设置应着重包含农村新闻、农业特色产业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农产品网上展厅;农业电子政务;农业科技、政策信息在线业务;农业技术服务、植保情报、气象服务;农村党员教育、法制宣传;农业和农村经济论坛等内容,并为镇(乡)、村级信息服务站(点)提供虚拟主页和信息上传端口,实现镇(乡)、村级农业特色产业和农村综合信息发布功能。(由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落实) (四)建立农技专家服务热线。利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公司等通信运行商的网络优势,依托全市农牧林业专家,2008年分别由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卫分公司完成市级和中宁县、海原县农技专家服务热线建设任务,满足全市广大农民对农技信息的需求。(由市农牧林业局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中国联通中卫分公司落实) (五)建立农业病虫害远程治疗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市级农业专家技术优势,或与自治区、外省市农业科研院校、专业协会合作,建立农业病虫害远程治疗系统,在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外省市农业科研院校、专业协会分别设立诊断中心,在设施蔬菜、枸杞、马铃薯、畜牧等产业发展的重点行政村设立分诊处70处,由诊断中心农技专家通过互联网进行诊断和提出治疗方案,解决农民蔬菜发生病虫害时求医问药之难题。其中:2008年沙坡头区完成15处、中宁县完成15处;2009年沙坡头区完成15处,中宁完成10处,海原完成15处。(由市农牧林业局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宁县农业局、海原县农业局落实) (六)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利用宁夏电信iptv平台、卫星传输途径,协调电信、广电等部门,于200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所有镇(乡)、行政村及国有农林场iptv、卫星传输途径远程教育站点建设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体系,通过信息服务网络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农村实用技术等远程教育活动,满足农村党员的需求。(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农牧林业局、中宁、海原县委组织部、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落实) (七)建立农业远程科技培训系统。利用iptv和卫星传输途径,在全市灌区所有行政村和山区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农业科技远程培训系统,基础设施好、具备互联网接入条件的行政村建立交互式农业远程科技教育站点,广泛开展农业特色产业栽培管理等方面农业科技知识培训活动,创新农民科技培训模式,使广大农民能够足不出户即可接受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的最新农业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由市农牧林业局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宁县农业局、海原县农业和科技局、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落实) (八)建立农村青年远程职业教育系统。充分发挥宁夏电信iptv和互联网优势,2008年在全市所有的行政村建立农村青年远程职业教育系统,为农村适龄青年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农村经营管理、外出务工技能等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工作,让农村青年普遍接受职业培训,为农村青年成才和创业提供服务。(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教育局落实) (九)建立农业电子商务系统。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以行业协会、行业信息服务机构为主体,从技术和物质上给予扶持,在全市硒砂瓜、设施蔬菜、枸杞、禽蛋、经果林、马铃薯、小茴香等特色产业重点区域,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流通组织、农民经纪人等建立集信息发布、价格指导、网上交易、资源优化配置和其它支撑辅助功能为一体的农业电子商务系统,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其中:沙坡头区、中宁县2009年完成,海原县2010年完成。(由市旅游和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农牧林业局、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中宁县商务局、农业局、海原县商务局、农业局落实) (十)建立农业信息收集发布平台。依托移动中卫分公司和联通中卫分公司,2009年建成覆盖全市农村的农信通信平台和联通新时空信息平台,并投入使用,由各级信息服务站(点)信息员通过两大信息平台和宁夏新农村综合信息网、中卫新农村信息网收集、上报和发布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基础信息,为农户提供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科技和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供求、气象、招商等方面的信息服务。(由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中国联通中卫分公司、中宁县农业局、海原县农业局落实) (十一)建立农业特色产业信息双向交流平台。由移动中卫分公司负责,于2009年5月前建立起农业特色产业信息双向交流平台,主要为全市农业特色产业流通组织、农民经纪人和外地客商提供产业信息服务,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售量。(由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中宁县农业局、海原县农业局落实) (十二)建设“新农村信息化示范村”。2008年至2010年,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两县一区的经济基础好、农户积极性高、信息化条件许可的行政村,按照“固定电话入户率达到90%以上,宽带入户率达到20%以上,iptv入户率达到10%以上”的标准,开展建设“新农村信息化示范村”活动,推动信息化进村入户,打造一批信息化示范村和样板村。其中:沙坡头区5个,中宁5个,海原2个。(由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落实) (十三)实施移动网络全覆盖工程。2009年前,由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和中国联通中卫分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移动网络全覆盖工程,消除移动电话信号“盲区”,实现移动信息在全市的“无缝隙”覆盖,并由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在硒砂瓜、设施蔬菜等特色产业种植区域的国道、省道和主干道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置300个移动服务点,免费配置300部移动公话,方便种植户随时咨询农技专家解决种植、病虫害防治技术难题和农产品销售事宜。其中: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配置100部,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配置200部,中国联通中卫分公司配置100部。(由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中国联通中卫分公司落实) (十四)实施电脑、宽带入户工程。按照全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做好信息产业部赠送的电脑终端产品发放的基础上,制定购置电脑、接入互联网综合补助优惠政策,每户凭购机和宽带入网费票据领取补贴10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全额负担。(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落实) (十五)实施农村信息服务点自建工程。在抓好市、县、镇(乡)、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的基础上,制定信息化设备购置、网络使用费补助和免除信息服务点管理费等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自建农村信息服务点,实行市场化方式运作,力求把自建信息服务点建成全方位服务周边农户、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特色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微型企业。(由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落实) (十六)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2009年前在全市建立起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医疗信息系统,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数字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服务农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远程信息查询、远程挂号和远程诊疗。(由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中宁、海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卫生局、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落实) (十七)建立市、县级农村信息化培训基地。2010年前,结合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争取国家、自治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投资等方式,建立市级农村信息化培训基地1个、县级农村信息化培训基地2个,以基地建设带动我市农村信息化发展,为我市农民提高信息产品应用能力奠定基础。(由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中宁、海原县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落实) (十八)建设设施大棚温湿度监控报警仪示范点。由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负责于2008年前购置8台温湿度监控报警仪,选择3个种苗公司和4个示范大棚安装,确保种苗公司技术人员和大棚种植户随时掌握大棚内的相关温湿度数据,避免因温湿度失控造成经济损失。(由市农牧林业局牵头,会同中国移动中卫分公司落实) (十九)实施新型农民信息化培训工程。自2008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实施新型农民信息化培训工程,一是在2008-2009年,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农村信息员进行新农村信息服务平台、计算机互联网应用知识、种养专业知识、信息设备使用及维护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完成由信息员向信息科技特派员的转变。其中:中宁、海原县由两县具体实施。二是2009年通过信息员“传帮带”培训方式,对全市所有行政村的党员干部、种养大户等重点人群进行农业信息获取及发布、实用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等常用的计算机和互联网应用操作技能的培训。三是2012年前,由信息员、党员干部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农民开展新农村信息服务站的服务内容、项目宣传和电脑简单操作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我市农民的信息化意识和信息应用技能。每个信息服务站培训农民不少于50人。(由市科协牵头,会同市科技局、中宁、海原县科技局、科协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我市把试点市建设工作列入市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市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组织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农牧林业、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宁、海原县主要领导和移动、电信、联通中卫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卫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新农村信息化物理网络和组织网络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林业局,承担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和互联网等形式,加强对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试点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试点内容等,宣传项目建设对推进我市农业和农村跨越式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着力提高全市农民群众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的认识,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又好又快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奠定基础。 (三)整合资金投入。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采取争取项目、企业赞助、镇(乡)自筹的方式,建立多方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农村信息化专项资金,并将农村信息化资金整合捆绑,统筹使用,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问题,确保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的资金投入,着力加快新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对试点市建设中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予以经费保证。 (四)示范辐射推进。为了确保试点工作扎实顺利开展,按照求实效、重服务、广覆盖、多模式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点建设,将沙坡头区的设施蔬菜产业面积最多的镇罗镇、“西北养鸡第一镇”之称的宣和镇、中宁基础条件较好的宁安、余丁镇、海原县马铃薯产业发展最好的海城镇、西安镇作为我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的示范镇,其他镇(乡)选择3-5个特色产业村作为信息化示范村,从资金、技术等方面向示范点倾斜,合力支持示范点建设,以示范镇、村的“点”辐射带动全市新农村信息化工作的“面”。 (五)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完善推进农村信息化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把握工作进度,把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县、镇(乡)和相关单位,做到人员资金、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标准“四落实”;着力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规范,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为我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提供机制保障。 (六)开展结对帮扶。为了确保全市镇(乡)农村信息化工作的稳步推进,在全市实行部门与镇(乡)结对帮扶的形式,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其中市直部门与沙坡头区镇(乡)结对,两县县直部门与本县镇(乡)结对。由结对帮扶部门按照信息服务站建设“五个一”标准,帮助对口镇(乡)、村级信息服务站解决信息设备;选择适宜的建站模式和运行机制,保障信息服务站良性运转、持续发展;培训农村信息员和辖区内的农民群众,达到增强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农民利用信息化增收水平的目标。 (七)严格考核奖惩。建立科学完善的农村信息化建设考核机制,并将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市建设任务列入各县、沙坡头区镇(乡)和有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承担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认真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和成功模式,适时表彰试点工作中的先进县、镇(乡)、单位和先进个人,对工作不力、不能按计划开展工作的给予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值,作为两县、镇(乡)、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评先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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