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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州直廉租住房建设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颁发部门】 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8]1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了落实《2008年度伊犁州直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快州直各县市廉租住房建设,2008年9月上旬,州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州直廉租住房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形成了《州直廉租住房建设督查情况的报告》,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希望引起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州直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对今后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 各县市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第二次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和州人民政府同各县市人民政府鉴定的《责任书》上来,特别是工程进度慢、竣工率低的县(重点是霍城县),更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增强责任感,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增加资金投资,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各县市在工作中要注意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上级补助的租赁补贴资金用不完的,按照规定可用于改建和回购,把政策用足、用够、用活;二是建设规模要上去,要按照上报的建设项目计划,保证开工率,把建设资金用足。这两件事情做不好,将会严重地影响明年的补助资金额。 二、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根据目标任务和工程进度情况,多数县市要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中央、自治区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财政、发改委两块资金均已到位,补助资金已大于地方投入资金总和。各县市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州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大配建工作力度 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7〕73号)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廉租住房在小区中配建不低于5%的相关政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配建工作力度,落实好配建任务。 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廉租住房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低保住房困难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廉租住房工程质量管理上不能有任何松懈,要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08〕62号)文件精神,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州直廉租住房建设督查情况的报告
一、各县市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一)伊宁市已开工建设1298套,开工率为108%,完成投资6434万元。其中:民生小区新建456套,工程进度为主体六层;和谐小区528套,工程进度为主体封顶;其它零星工程74套,工程进度为主体封顶;市合作区仁和房产公司白桦林小区、维那斯小镇配建廉租住房120套,工程进度为主体封顶;改建工程66套,三层主体完工。可提前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 (二)奎屯市已开工建设515套,开工率为103%,完成投资2370.49万元。其中:闻莺园小区新建廉租住房180户,工程进度为主体封顶;东晖苑小区新建廉租住房320户,工程进度为主体封顶;在金波园小区17、18、19栋配建共15套。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覆盖率24%。 (三)巩留县已开工建设127套,开工率为106%,完成投资436万元。其中:云鼎小区配建廉租住房55套,工程进度为二层封顶;云杉秀居小区配建12套,工程进度为一层封顶;在低保户原址上新建、改建60套。 (四)新源县已新建、配建、回购共176套,开工率为111%,完成投资752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二幢72户,工程进度为主体完工;香格里拉花园小区一期配建2户,工程已交付;回购存量房用于廉租住房47套;民政局新建住房5套,已完工;廉租住房结合设施农业蔬菜大棚50套,工程进度为基础砌筑。 (五)尼勒克县已开工建设242套,开工率为97%,完成投资505万元。其中:解放路廉租住房二期工程配建36户,工程进度为主体六层;新开路瑞福小区配建20套,工程进度为二层、尼能电力住宅楼配建1套;回购65套;廉租住房设施农业新建50套,工程进度为主体完工。六个社区灾后新建70套。还差58套。 (六)伊宁县已开工建设154户,开工率为110%,完成投资658.38万元。其中:北山坡设施农业廉租住房建设60套,有52套主体完工,18套主体正在陆续开工建设;滨河小区2007年建设计划配建24套,主体竣工;回购农贸市场70套。 (七)霍城县8月份在朝阳北路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0套,开工率56%。完成投资330万元,工程进度为二层封顶。离与州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还差48户。 (八)察布查尔县已开工建设108户,开工率为108%,完成投资537万元。其中:幸福花园1号廉租楼54户,工程进度为主体五层;园丁苑小区2号廉租楼54户,工程进度为主体封顶。 (九)特克斯县新建、回购、改建共204套,开工率为204%,完成投资850万元。其中:博斯坦街三环内新建廉租住房一幢40套,工程进度为五层;在低保家庭原址新建13套;回购灾后重建房用于廉租住房130套、回购原精纺厂职工楼改建21套。可提前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 (十)昭苏县已完成97套,开工率为108%,完成投资259.62万元。其中:昭苏镇第一社区低保、低收入等家庭自有庭院内廉租住房已建成27套;煤矿五区新建30套,已竣工;改建西环路九团家属院65套。 根据以上统计数据显示:截止9月7日,除霍城县以外,其它各县市新建、配建、回购廉租住房的任务可超额完成州人民政府同各县市签订的责任书中所确定的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竣工率低,工程进度慢。霍城县、巩留县和尼勒克县程度不同的存在工程进度慢,竣工低的问题。尤其是霍城县,虽经两次督查,仍没有按照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责任书》的要求实施廉租住房建设。表现为领导重视不够、部门协调不力、资金拨付迟缓,影响州直整个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住房保障资金投入不足。今年州直廉租房建设目标任务是2817套,14万平方米,对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实现应保尽保。考虑平房建造成本较低等因素,保守测算,预计政府需投入建设资金在1.4亿元以上(140000平方米×1000元)。目前各县市廉租房建设已完成投资13282万元,政府实际投入8765万元,其中,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540万元,安排4225万元(奎屯、伊宁两市2900万元),缺口在5200万元以上。有的县政府只投入了少量资金。如霍城县,截止9月15日只投入13万元,并且州上拨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资金40万元和中央租赁补贴资金165万元也没有及时下拨。 (三)收购(回购)和改造进展缓慢。此次中央财政安排的租赁补贴、州人民政府安排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租赁补贴和收购(回购)、改建廉租房,但各县执行不到位,没有发挥出补助资金应有的效应,导致此项工作进程缓慢,收效不大。 (四)工程质量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如个别县市廉租住房建设施工企业不按要求进行建材鉴定登记,水泥混合比例不符合要求等。 (五)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反映在小区中配建廉租住房5%的比例落实不到位。察布查尔县、特克斯县小区配建廉租住房的比例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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