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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吴忠市2008年-2010年质量兴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吴政办发[2008]1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市质监局制定的《吴忠市2OO8年-2O1O年质量兴市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2008年-2010年质量兴市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质量兴市战略,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l0)年》(国发[1996]51号),根据自治区《2008年一2010年质量兴宁工作方案》,结合吴忠市实际,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及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振兴经济为目标,以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水平为重点,完善推进吴忠市质量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发展品牌经济,把“质量兴市”作为一项基础性的系统工程,纳入工业强市战略中,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吴忠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质量兴市”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工作办公室设在吴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质量兴市”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根据本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推进本地区“质量兴市”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原则上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各县(市)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确定本地区质量振兴活动总体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质量振兴的目标、步骤、措施;已经开展了“质量兴县(市)”的地区,要对照本方案的要求,修订目标,组织实施。吴忠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质量振兴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力争到2010年实现如下目标: (一)质量意识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规模以上企业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区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规范化的售后服务网络。全市获得自治区质量管理奖的企业达到l0家以上。国家和自治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5%左右。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监管工作,力争质量信誉A级、B级、C级企业数分别达到企业总数的30%、40%、30%以上。 (二)名牌战略全面实施。全市中国名牌产品达到2个以上,宁夏名牌产品达到30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达到5个以上。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个,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农田到市场全程的监管能力。 (四)健全产品计量检验检测体系。积极完善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与计量测试能力,产品检测标准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完好率达到100%,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大型企业计量检测体系比较完善,中小型企业计量体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和基本的计量校准服务体系。 (五)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完善打假责任制、预警监控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形成打假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2008年:全面启动“质量兴宁”活动,初步建立质量监督长效机制。基本完成对全市各类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调查,分类建立档案。继续扶持和培育一批宁夏名牌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力度,确保在全市范围内不出现量大面广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活动和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事故。加强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确保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完善农业标准示范区的建设工作。督促重点行业的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加强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的能力;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工作,抓好量值传递体系建设,使所有企业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贸易公正结算的计量手段;加强市场准入和认证认可工作,鼓励大中型企业采用国内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相关质量让工作。 (二)2009年:大力提高全市质量意识,企业普遍树立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理念;完善“质量兴宁”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确保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运转;加强检验检测、标准化、计量、认证工作,建立起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质量技术基础;通过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支柱产业、重点企业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树立一批以质取胜的典型企业和产品。 (三)2010年:优势农产品、主要工业产品质量基本达到区内先进水平。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市场商品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质量兴市”长效机制 1、建立“质量兴市”目标责任制。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政府和相关部门、重点骨干企业要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形成质量工作逐级考核机制。将“质量兴市”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科学确定考核项目、内容和方法,按年度逐项考评质量目标落实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2、建立健全质量工作规章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根据“质量兴市”工作的分工,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工作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市场质量监管,从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转移到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上来。 3、建立健全质量振兴工作问责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质量工作职责,在质量振兴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质量事故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切实履行职责,以服务促监督 1、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工作。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围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以提高全市生产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结合地区实际,以制造业、现代农业和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体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产品为重点,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带动全市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进一步推进自治区质量奖、名牌产品等评选和管理工作。建立名牌产品专项工作经费和质量奖励制度,制定奖励措施,对辖区内荣获中国名牌、宁夏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6〕83号)要求给予奖励。 2、大力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精神,促进企业诚实守信,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对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的生产加工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增加巡查、回访频次,加大监管整改力度,全面推动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 (三)加强企业自律,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企业是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基础,要按照“质量兴宁”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市场为导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经营理念,增强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研究、开拓市场,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和政府的监督;积极开展“质量兴企”等活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益,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增加新产品研制和产品出厂检验检测设备经费的投入。将质量工作纳入企业业绩考核内容,完善企业内部质量考核制度。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节能降耗、提高效益方面的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舆论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抓好各级领导和企业高级管理层的宣传教育工作,把质量意识教育列入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 996-20l0年)》和《吴忠市质量兴市规划》等质量方针政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对于质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挥舆论宣传对“质量兴市”活动的导向作用,对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个人、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长期保持稳定的企业,进行大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身质量振兴事业,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人人为“质量兴市”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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