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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巴彦淖尔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巴政办字[2008]1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王波市政府代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建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云治厚市政府副市长 蔺富民市政府副市长 李石贵市政府副市长 贾英祥市公安局局长 李茂市人大副巡视员、奶业协会会长 成员: 李茂龙市政府秘书长 刘树森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杨春生市委副秘书长 贾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白忠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逸群市政府副秘书长 银德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玉峰市发改委主任 王惠忠市经委主任 贾林市财政局局长 杨玉林市监察局局长 殷满厚市卫生局局长 王志云市农牧业局局长 刘健市商务局局长 王俊义市安监局局长 利军市工商局局长 贺联市质监局局长 白利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连泽临河区政府区长 额尔敦仓杭锦后旗政府旗长 丁凤玲磴口县政府县长 蔡明学五原县政府县长 王学军乌前旗政府旗长 边保全乌中旗政府旗长 杜占贵乌后旗政府旗长 牛金龙市农垦局局长 二、其他事项 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刘树森(兼)。 ㈡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OO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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