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报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的通知》(教财司函〔2008〕214号)和《关于报送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的通知》(教财司函〔2008〕216号)要求,请各高校对有关情况认真核实、统计汇总,于9月24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将《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基础表》(附件2)通过湖南学生资助办公系统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2203069;联系人:刘旭日、舒馨影。 附件:1、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统计表 2、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基础表 3、汶川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人
项目
新生入学后全校在校本专科人数
新生录取和报到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情况
来自汶川地震重灾区新生情况
正式录取学生人数
实际报到学生人数
总数
其中:特困生人数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人 数
总数
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人数
1
合计
2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3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4
独立学院
注:汶川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名单见附件3。
附件2:
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基础表
高校名称(公章):单位:人
序号
学生姓名
院系
年级
专业
学号
生 源 地
县市区名称
学生生源
受灾原因
一、在校生
二、2008年毕业生
注:1、汶川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名单见附件3。
2、学生生源填“1”或“2”,其中“1”表示城市生源,指生源地为县级市(或地级市辖区)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户籍学生;“2”表示农村生源,指生源地为县(含县镇所在地)的农村户籍学生。
3、受灾原因填“1、2”或“3”,只能填一项,其中“1”表示“父母双方死亡(或失踪)或学生本人因灾致残”,“2”表示“家庭房屋倒塌”,“3”表示“家庭因灾遭受其他重大损失”。
附件3:
汶川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名单
一、10个极重灾县(市)
1、四川省
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
二、41个重灾县(市、区)
1、四川省
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2、甘肃省
文县、陇南市武都区、康县、成县、徽县、西和县、两当县、舟曲县。
3、陕西省
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宝鸡市陈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