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9月23日(星期二)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日,全市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一天(企业可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国庆节放假日期为9月29日至10月6日,共8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由于10月2日是穆斯林的传统节日开斋节,全市放假一天,故10月6日补休一天。 今年秋冬季作息时间从10月7日开始执行,上午8:00-12:00上班;下午2:00-6:00上班。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实际,自行安排放假和作息时间。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