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床总公司: 《关于取消中国机床总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请示》(国机经[2006]219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入下: 鉴于该公司自1997年获得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以来,除完成境外设备的拆除外,近年来没有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外派劳务业务,现该公司主动申请放弃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根据我部《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1999]贸政审函字第748号)中的有关规定,同意撤销该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 请北京市商务局按有关规定收回该公司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并退还其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 特此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