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石家庄市防震减灾发展规划(2008-201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九月四日
石家庄市防震减灾发展规划(2008-2015)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突出科学规划、科学减灾,贯穿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全过程,将震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划编制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制定本规划。
一、石家庄市地震形势与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一)地震形势
我市位于广袤的华北平原中南部,在东经113°31′-115°29′,北纬37°26′-38°46′之间,是河北省省会,是河北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信息中心。地处华北地震区,境内断裂纵横交错,地下活断层分布复杂,断裂带有十三条,主要有:晋获断裂带、太行山山前断裂带和华北平原断裂带,具有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构造背景,存在三大地震潜在危险区,一是和顺-获鹿、灵寿地震危险区,具有发生6级以上强震背景;二是深县地震危险区和辛集-隆尧地震危险区,具有发生6级以上强震背景;三是石家庄地震危险区,具有发生5级以上地震背景。有地震记载以来,我市共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11次,并时常出现一些测震学和前兆异常。晋冀蒙交界地区(40°~41°N,113°~115°E)系国家地震重点监视地区,距我市400公里左右,有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可能;冀鲁豫交界地区(35°~36.5°N,114.5°~116°E)为国家值得注意地区,距我市200公里左右,有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可能;首都圈地区(38.5°~41°N,114.0°~120°E)是国家地震强化监视区,地震活动水平为4-5级。2006-2010年我市及周边地区的地震形势严峻,有可能发生数次破坏性地震。为此,石家庄市被国务院判定为全国地震重点防御城市之一。
石家庄市是全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之一,高楼密集,南水北调、西气东输等国家特大工程横穿辖区,特别是城乡一体化速度加快,小城镇建设迅速扩展,农村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提速等,这些都面临破坏性地震的威胁,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
(二)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在中国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了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修订完善了《石家庄市地震应急预案》,建立了石家庄市防震减灾指挥中心、震害快速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地震现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等组成的防震减灾法律框架初步形成,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逐步开展,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得到加强;防震减灾基础设施不断改善,部分地震台站实施了数字化改造,地震监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监管得到加强,各县(市)、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进入了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建立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地震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纳入了石家庄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加强了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成立了县、乡、村三级由5311名基层群众组成的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组建了全国第一支城市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全国第一家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协会;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厂矿,使防震减灾工作走向社会、走进千家万户;加强了县级防震减灾机构建设,各县(市)、区统一设置了地震局,充实了工作人员,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
但是,防震减灾还不能满足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还不能达到最大限度地减轻震灾的目标。地震灾害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与防震减灾能力不足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八个方面:
1.城市潜伏较高风险。随着我市城市行政区域划分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建设迅猛发展,受社会和经济发展阶段的限制,我市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总体较低;首都圈存在5级左右地震的背景,城镇面临地震的威胁;依据不同时期的抗震设计规范和地震区划图建造的建筑和基础设施,抗震能力差异明显,我市1989年以前建造的建筑还占有相当的比例,这些建筑物大多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能力不足,由农村集镇扩大建成的新兴小城镇抗震设防问题更为严重;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新型工程结构在高层建筑和重大工程设施中大量涌现,其抗震技术和措施尚未经受大地震的检验,日本阪神地震和我国台湾集集地震的震害充分表明,新型工程结构的地震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2.农村房屋无设防,抗震能力脆弱。农村房屋量大面广,抗震设防缺乏法律强制要求和有效的指导管理,房屋建设基本处于无序状态,绝大多数未经正规设计与施工,几乎没有考虑抗震设防问题,一次中等地震就能造成大量的民房倒塌和严重的人员伤亡。随着农村地区逐步向城镇化发展,民房的抗震设防状况更令人担忧。
3.地震监测预报技术系统总体水平还不高,地震监测台站密度还达不到监测预报的需求,台站观测设备、观测环境和生活条件急需改善。
4.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较弱。主要是:缺乏防震减灾的基本知识,易轻信地震谣言;缺乏主动防灾意识,对自身居住地的地震安全问题重视不够;缺乏积极参与防震减灾行动的主动性;缺乏自我防护与自救技能的训练,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差。
5.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建设严重滞后,与我市人口密集程度不符。如石家庄火车站附近的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5.2万人,一旦灾害发生,将发生严重的非震灾造成的人员伤亡。
6.地震突发事件承受能力和处置能力很差。
7.地震应急处置平台尚未建立。防震减灾运用遥感、地理信息定位、网络通讯等新技术还没有达到全市各系统、各部门之间的统一指挥、资源共享。资源整合没有统一机制。科学减灾的重要性更加凸现。
8.地震次生灾害的预警和紧急处置机制尚未建立。
二、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适用时间和范围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震情第一、预防为主、急救为重、服务为先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面提高我市震灾防御综合能力,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需要,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原则
1.依法编制的原则。
2.立足实际,实事求是,科学性、进步性、可行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
4.坚持连续性相衔接的原则。
5.坚持从项目管理转为规划管理、微观管理转为宏观管理的原则。
6.政府、专家、社会、公众“四驾马车”齐动,专家咨询、部门沟通、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原则。
7.纳入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原则。
(三)适用时间和范围
规划时间为2008年-2015年,重点规划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重点项目、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本规划作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指导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决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并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当地政府防震减灾发展规划。
三、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规划目标
1.2010年目标
石家庄市城区和各县(市)、矿区的城区要率先达到基本抗御6级左右地震、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抗震能力;建成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区;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处置示范;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到大多数群众;继续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地震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震后24小时之内灾民得到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保障。
2.2015年目标
到2015年,石家庄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抗震能力;石家庄市城区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1.打牢地震观测基础,提升地震监测能力
(1)对各级、各类地震监测台网统一规划和建设,逐步形成宏观与微观、平原与山区、城市与乡村、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
(2)积极开展深井地震观测网络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力争将极5井、晋2井深井观测的立项改造纳入全国深井观测台网。
(3)开展全市已建或拟建水库、石油化工、矿山等重大建设工程基本情况调查,对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责成业主建设专业地震监测台网,对城市重要建筑群和生命线工程责成业主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4)依法加大对全市地震台站观测环境和观测设施的保护力度。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尽快完成各类地震监测设施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和备案,逐步建立可能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各类城乡建设事先征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意见的制度;尽快制定出台《石家庄市地震监测台站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真正形成对地震监测设施有效保护的长效机制,使全市台站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改善观测环境和职工生活水平。
2.强化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发挥“三网一员”作用
(1)加强基层、基础、基本“三基”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地方政府的群测群防经费投入渠道,确定地震群测群防岗位津贴标准。
(2)制定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办法,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3)抓紧制定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规划,推进“三网一员”建设,即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建立健全县县有站、乡乡有员、村村有网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4)建立基层观测员的定期培训机制,提高基层观测员的业务水平。
3.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1)建设石家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2)加大对防震减灾科普基地的投入力度,将其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保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3)强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厂矿的“四进”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系列宣传品,完善宣传网络,不断在宣传领域求实、求深、求活。以志愿者为主,在学校选聘一批“小宣传员”,在农村聘请一批联络员,在社区特邀一批辅导员,在企业优选一批观察员,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使“四进”宣传活动点面结合,全面开花。
(4)建立完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信息网,会同宣传、教育、科协、司法、普法等部门,实施好防震减灾“五五”普法规划。
(5)各县(市)、区至少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6)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利用集市、专栏、墙报、有线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4.突出防灾减灾,实施省会地震安全工程
(1)开展我市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揭示我市深部地震构造背景,建立综合防御对策基础资料库,为城市规划建设和国土利用提供基础依据。
(2)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与管理,加大依法服务的力度。建立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套制度,明确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逐步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从源头上加大对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权威。
(3)各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教育等部门,完成好对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工作,重点对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城镇上游或位置重要的水库、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以及危旧校舍的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工作。
(4)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5.做好应急准备,完善救助体系
(1)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及时修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
(3)建设和完善石家庄市现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
(4)及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5)组建城市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伍。
(6)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7)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物资储备网络。
(8)推动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和疏散通道建设。
四、重点项目
(一)石家庄市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
1.完成区域探查与活断层发震危险性初步鉴定工作,布设区域控制性浅层地震勘探剖面约80公里。
2.完成“1+4”都市区内的目标区活断层详细探测与精确定位;宽频带台阵活断层深部发震构造三维结构探测的野外施工和室内数据处理。
3.开展活断层的地震危险性评价,未来地震活断层地面影响和避让带宽度确定。
4.开展地震活断层危害性评价、活断层基础数据库与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1.我市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与抗震防震能力评价。
2.开发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民居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
3.农村民居抗震防震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
4.农村民居抗震防震技术服务网建设。
5.建立地震安全农居工程资金投入机制。
(三)应急避险场所和疏散通道建设
1.制定应急避险场所和疏散通道建设标准和规划。
2.市内各区要至少建1-2个应急避险场所。
(四)石家庄市地震应急现场指挥系统建设
1.完善地震应急现场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
2.建设地震现场指挥通讯系统,配备现代通讯设备。
3.建设震害快速评估和辅助决策系统。
(五)综合深井观测系统建设
1.做好极5井和晋2井水位深井观测的立项改造,力争将其纳入全国深井观测台网。
2.对泽1井、热1井、梅花井、西湘洋井进行水位观测数字化改造,增上辅助观测项目,如气象三要素等。
3.做好石家庄市地震观测站院内自备井的水位、水化观测项目建设工作。
(六)石家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1.地震科普知识展厅建设。
2.地震观测仪器陈列厅建设。
3.地震自救互救演示厅建设。
4.地震断裂带及观测台站分布电子展示厅建设。
5.多媒体放映厅建设。
(七)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1.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调用机制。
2.以市、县民政部门现有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为依托,适当补充抗震救灾所需的工具和专项物资储备,建立地震应急物资储备系统,纳入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救灾物资调配计划。
(八)开展建筑抗震普查工作
1.全面启动对全市既有建筑的抗震普查,查明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抗震设防达不到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数量和基本情况。
2.制定方案,进行抗震加固、改建或拆除。
(九)抢救历史地震观测资料
1.对前兆观测数据和图纸进行抢救,分期分批的进行电子化处理,进一步实现数字化。
2.建立数据库并实现数据查询与管理,为地震监测预报和科研服务。
(十)修订石家庄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1.按照《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对1992年编制的石家庄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进行修订。
2.将修订后的石家庄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依法纳入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特别要做好规划的统筹协调和财力保障工作,确保规划的落实。
(二)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防震减灾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制观念和防震减灾意识;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制定一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的政策性文件,使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法制化;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项目设计中,要依法充分考虑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对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不进行抗震设防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建立与防震减灾工作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完善稳定的、可靠的公共财政投入主体,将防震减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要把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作为投入的重点,优先安排。增加地震科技经费,改善科研条件,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同时,要保证地震应急指挥、应急通讯和紧急救援系统的正常运转。
(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围绕防震减灾的关键问题,科技管理部门及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应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防震减灾能力的进程。
(五)全面实施人才强业战略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促进广大科技人员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加强拔尖人才的培养,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专业工作队伍。
(六)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制
落实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的防震减灾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各县(市)、区要坚持统一设置地震局,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为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