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8年7月2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由国务院召开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此次会议对全面推进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8月20日,自治区召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在会上强调,当前新疆农村环保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必须要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积极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近年来,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州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但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州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与其它地、州相比仍比较落后,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总体来讲,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尚不健全,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薄弱,投入力度不足,工作措施还要加强。特别是随着州直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建设项目的增多,环保工作面临的压力很大,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各县市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到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下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一、认真落实政府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制订、细化农村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并分解落实到各部门,确定政府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者。要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各县市要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尽快完成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做到统筹规划,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水源水质管护,确保农牧民饮水安全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把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科学地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环境监管工作力度,督促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目前,在我州的一些水源地上游,有些旅游景区对生活污水的治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污染了下游河段的水质。环境保护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河流上游景区的监管力度,对没有污染处理设施的景区要限期要求整改,对限期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取缔。大力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制定地下水水功能区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积极争取水源地管护工程项目。在建立农村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加大对水源地管护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农牧民长期饮水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监管,防止土壤污染 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根据区域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承载能力,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和小城镇建设规划,科学规划农村地区工业企业的布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河流湖库等水域、粮食主产区、菜篮子基地等重要农村生态功能区要提高工业企业的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节能减排工作,避免因工业污染物不达标排放而污染农村水源和土壤。做好土壤污染普查工作,杜绝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污染严重的内地企业向州直农村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死灰复燃。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确保农产品安全。发挥新疆特色农业的优势,积极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确保提供放心食品。要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严格控制农膜、化肥施用量,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在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 四、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源的治理 各县市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镇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逐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把农村节水改厕同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粪便、农作物秸秆,不断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加强农村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各县市要根据环境容量,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规模,指导畜禽养殖业合理规划布局。严格执行新农村建设标准,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牧民生活环境。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生态型农牧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五、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加强农村生态的保护与建设 深化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抓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各乡、镇、村积极创建国家和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对生态环境建设达到标准的村镇,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加强村庄、庭院和通道绿化及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各类生态修复工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确保生态安全。加强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保障农村水体的生态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生物物种安全。 六、狠抓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管体系,要以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推动环保机构向广大农村延伸,逐步建立覆盖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加大对农村环保的支持力度,全面开展环境科研、环境执法、环境管理“三下乡”活动。要正确处理好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的关系,坚持城乡环境保护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农村环境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村居民的生存环境,也影响城市居民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的安全,城市环境也好不起来。要把农村环境保护与城市环境保护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政策、增加投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县市政府是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特别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环境保护监管队伍,着力解决农村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发改委要加大项目向农村倾斜的力度,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农村生态创建,并逐步加大对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对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的实行以奖代补;环保部门要加强环保监管,积极发挥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管职能;建设部门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农业和畜牧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开展农牧区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沼气建设;林业部门要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和“三北”防护林建设;建设水利部门要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防病改水的工作力度,使州直的农牧民喝上放心的饮用水;其他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着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的工作水平和实际成效。 州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9月份对各县市执行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