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主席令第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1970-08-19
【效力属性】 失效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刑法补充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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