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1970-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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