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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83号——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的水果种类从12种增加到18种的公告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的水果种类从12种增加到18种,具体包括:菠萝、香蕉、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橘、柚、枣、椰子、枇杷、梅、李、柿子、桃。 特此公告。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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