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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上海银行与台湾岛内银行建立直接业务往来关系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银监局: 《关于上海银行与台湾岛内银行建立直接业务往来关系的请示》(上海银监发[2004]3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银行与台湾岛内银行建立直接业务往来关系并处理相应的业务。 二、办理相关业务所遵循的原则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两岸商业银行直接业务往来关系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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