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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举办首届烟草行业烟叶分级技能竞赛的补充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科[2003]57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级单位(公司)、工业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因受“非典”影响,原拟于今年6月举办的“首届全国烟草行业烟叶分级技能竞赛”(见国烟科[2003]28号文件),定于11月11日至14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以下简称“烟叶分级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烟叶分级技能竞赛系国家二级职业技能竞赛,是国家局首次组织举办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国家局领导对此次技能竞赛高度重视,有关省级局也认真组织了参赛选手的选拔和推荐,现各省级局参赛选手已经确定(参赛选手名单见附件)。请有关省级局继续做好相关的组织工作,以确保本次高水平的技能竞赛成功举办。 二、参赛人员在3人以上的省级局应有一名领队带队参赛,并认真负责地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参赛选手要抓紧时间认真准备,并在技能竞赛期间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裁判人员。 三、委托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竞赛期间的会务工作。请参赛人员于11月10日到海口市报到(负责裁判工作的人员请于11月8日报到,具体人员另行通知),并请提前将抵达的车次或航班电告海南省烟草公司经济运行处,联系人:陈海宁,符雷;联系电话:(0898)66752903,13036099317,13016231538传真:(0898)66715782。 四、每位与会人员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450元。 附件:参加首届全国烟草行业烟叶分级技能竞赛选手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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