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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赋予广西华锑化工有限公司第2户企业锑品出口供货资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

【发文字号】 国家经贸外经[2003]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经贸委、外经贸委(厅): 根据《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第21号),我们对你们报来申请钨品、锑品出口供货资格认证的企业进行了审查。在听取有关协会、商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赋予广西华锑化工有限公司、武宁县明星锑业有限公司锑品出口供货资格。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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