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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221号——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


【颁发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业部公告第2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1]25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工作。经审查和考评,批准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认证单位126个,农药登记卫生杀虫剂药效试验认证单位37个,现予公告。

二00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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