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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强等三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机构字[2002]2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长沙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初审的报告》(长特办字[2002]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我会对李强、郑悦、陆萍等3人担任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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