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加强对示范镇创建工作的领导,科学管理与决策,制定具有前瞻性、切实可行的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标准、产业发展研究,确保示范镇创建工作能与时俱进,高效、有序地进行。 2、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正确处理好能力建设和人居环境建设的关系,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引导农民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就业和从事农业产业化工作的能力;大力发展农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引导企业合理配置人才、知识和技术,提高国际国内竞争力;引导小城镇切实转变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聚集产业和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 3、为加强对示范镇创建工作的指导,科技部星火办将适时召开座谈会或现场交流会,组织相关培训及考察活动,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以加强相互学习和相互促进,促进示范镇 更快更好地发展。 4、在示范镇创建时期,创建单位每年年底前将实施情况上报科技部星火办,示范镇创建实行动态管理,优上劣下。达到建设标准的将正式认定为“国家星火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科技部星火办将根据各地的创建情况,组织交流、考评和验收工作。 附件:
“十五”第一批全国星火小城镇示范镇创建单位
1、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
2、四川省绵竹市汉旺镇
3、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
4、陕西省三原县大程镇
5、甘肃省永昌县河西堡镇
6、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峡口镇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清水河镇
8、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
9、辽宁省海城市腾鳌镇
10、沈阳市新城子区道义镇
11、大连市旅顺口区三涧堡镇
12、江苏省盐都县大冈镇
13、浙江省绍兴县杨汛桥镇
14、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
15、宁波市余姚市泗门镇
16、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
17、福建省惠安县崇武镇
18、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19、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
20、青岛市平度市蓼兰镇
21、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
22、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
23、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溶江镇
24、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荫营镇
25、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
26、长春市榆树市五棵树镇
27、哈尔滨市双城市周家镇
28、江西省修水县渣津镇
29、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
30、湖北省大冶市陈贵镇
31、武汉市黄陂区滠口镇
32、湖南省醴陵市蒲口镇
33、湖南省浏阳市大瑶镇
3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
科技部星火计划办公室
200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