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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船舶出口信贷利率问题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银发[2002]19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为支持我国船舶工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船舶出口贷款利率。现通知如下: 中国进出口银行对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放的船舶出口贷款(含尚未收回的贷款),其利率均由现行年利率3.51%下调为2.7%。调整后的船舶出口信贷利率自2002年7月1日起执行。

二00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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