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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公告有关《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国家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变更)

【发文字号】 国药监械[2002]1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2年第4号),《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国家标准,已于2002年3月5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该项国家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如下: GB18671-2002《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该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实施。

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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