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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厦门地区设立证券服务部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机构字[2002]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厦门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厦门兴隆路证券营业部海沧证券服务部的初审报告》(厦证监发[2001]2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厦门兴隆路证券营业部海沧证券服务部。 二、我会对该证券服务部拟任负责人俞建东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三、请你办按照有关规定对该证券服务部的开业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开业批复报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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