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解放军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考委各命题中心: 现将《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一)、《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一月和七月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二)和《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大纲、教材目录》(附件三)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统考专业 2003年共安排71个统考专业。其中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100702)、机电系统智能控制(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309)、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40102)、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30109)、特殊教育(专科,专业代码040111)、电力市场营销(专科,专业代码020219)、律师(本科,专业代码030108)7个专业的大部分课程已于2002年开设,除电力市场营销专业的个别课程外,这7个专业的课程将在2003年全部安排。 二、专业和课程变更情况 1.委托开考的律师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30101和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30102)调整为律师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30108),专业过渡工作必须在2002年完成,从2003年起实施新的专业考试计划。 2.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30103)的部分课程随着律师专业的调整要做相应的变动。涉及变动的课程是宪法(二)(4学分,课程代码0862)改为宪法(一)(4学分,课程代码0212)、法理学(二)(5学分,课程代码0210)改为法理学(一)(7学分,课程代码0211)、刑法原理与实务(6学分,课程代码0215)改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课程代码0919)、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学分,课程代码0217)改为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课程代码0920)。 3.律师专业调整后,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5学分,课程代码0220)改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7学分,课程代码0923),其他专业(如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30302;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30301)中凡涉及到该门课程,无论是必考课还是选考课也应做相应的调整。 为使课程调整平稳过渡,上述要变动的课程在2003年再安排一次考试,从2004年起只安排变动后的课程考试。 4.特殊教育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40111)的中国手语(5学分,课程代码0878)和中国盲文(5学分,课程代码0879)这两门专业课程,由于实践性强、考核方法特殊,经研究改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学分不变,由各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组织考核。 该专业的听力残疾儿童心理与教育(6学分,课程代码0877)原安排在2002年10月27日(星期日)上午考试,由于编写原因,大纲、教材不能按时出版,该次考试取消,推迟至2003年10月26日(星期日)上午进行。 5.电子商务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20215)的综合作业课程(4学分,课程代码0904)改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原安排在2002年10月27日(星期日)下午的考试取消,有关该课程的考核要求和实施办法,另行发文通知。 6.农业部委托开考的农业推广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90701)从2004年停止委托,实行面向社会开考。全国考办继续提供该专业的统考课程。各省是否继续开考该专业,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拟停考,请做好考生的转考及其他善后事宜。 以上专业调整和课程变更的情况,全国考委将另行发文通知。 三、统考课程安排 2003年全国统考课程的安排仍以上半年、下半年为主,并保持相对稳定。在征求了省考办和有关委托开考部委意见后,对少部分课程的考试时间做了调整。上半年的考试中涉及周六、周日或上、下午间调整的课程有8门,下半年的考试中涉及周六、周日或上、下午间调整的课程有3门,上、下半年考试间调整的课程有2门。这些调整课程主要集中在部委委托开考的专业,也有3门课程(外国文学作品选,6学分,课程代码0534;外国秘书工作概况,4学分,课程代码0514;公共关系写作,4学分,课程代码0646)属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中的课程。具体调整见附件一。 四、关于一月和七月考试的说明 一月和七月的考试作为上半年、下半年考试的补充,各省是否参加这两次考试,由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省考办在此期间,如安排有该次统考范围内的课程,必须参加统考,并将与统考安排不一致的考试时间进行调整。 从2003年起自学考试七月的考试时间调整到7月第一周的周六和周日。一月考试中的课程安排时间顺序和同课程上一年十月(下半年)安排的时间顺序一致,七月考试中的课程安排时间顺序和同课程该年四月(上半年)安排的时间顺序一致。 从2003年起,在一月考试中增加了高等数学(工本)(10学分,课程代码0023)、数据结构导论(4学分,课程代码2142)、数据库原理(4学分,课程代码2336)、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3学分,课程代码0342)、数据结构(3学分,课程代码2331)、数据库及其应用(3学分,课程代码2120)6门课程的考试;在七月考试中增加了高等数学(工专)(7学分,课程代码0022)、计算机应用技术(2学分,课程代码2316)、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6学分,课程代码2314)、操作系统(4学分,课程代码2326)4门课程的考试,以满足工科,尤其是计算机类专业增加的社会需求。 同时在一月考试中增加了古代汉语(8学分,课程代码0536),在七月考试中增加了法理学(一)(7学分,课程代码0211)课程的考试,以满足社会对此类难度较大专业课的需求。 五、试卷申报 全年四次考试的统考课程试卷申报一律为在线申报。一月考试课程试卷申报的起止时间为上一年的10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考试课程试卷申报的起止时间为上一年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七月考试课程试卷申报的起止时间为当年的4月1日至4月30日;下半年考试课程试卷申报的起止时间为当年的6月1日至6月30日。请各省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并在申报结束后立即将申报数据的复印件以特快专递寄或传真给全国考办自学考试命题部,以确保本省申报数据复核及全国数据汇总无误。在线申报的有关事项见附件四。 六、命题工作要求 2003年安排的全国统考课程的命题依据附录三所列的大纲和教材进行。各省考办要按规定的大纲、教材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教材供应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及我国加入WTO后,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都会做出调整和改变,现行的部分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内容相对滞后不可避免。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中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同时在命题时对我国经济领域内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予以关注。 各省的专业调整工作已基本结束,必须按照全国考委的部署,执行调整后的计划,凡全国统考课程,各省考办不得自行组织命题和另行安排。全国考办将对此问题继续加以监督检查。 为了解各省的考试情况,请各省考办将本省的考试时间安排表(含一月、七月考试)报全国考办自学考试命题部。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