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浙江、江苏、新疆、西藏外经贸厅: 根据《关于印发〈2002年度蚕丝类出口核定公司经营准入(退出)标准〉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704号)和有关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的申请,外经贸部对各申请企业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2002年度获得蚕丝类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名单(见附件)补充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请遵照《关于印发2002年度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企业名单的通知》(外经贸贸纺函〔2002〕83号)执行。 附件:2002年度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企业补充名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2002年度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企业补充名单
序号 地方 企业名称
1安徽安徽黟县缫丝厂
2江苏江苏晨风进出口有限公司
3浙江桐乡市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浙江桐庐三亚进出口贸易公司
5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西藏拉萨金珠工贸有限公司
7新疆新疆和田沙驼丝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