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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2002年度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企业补充名单的通知


【颁发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外经贸贸纺函[2002]3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安徽、浙江、江苏、新疆、西藏外经贸厅: 根据《关于印发〈2002年度蚕丝类出口核定公司经营准入(退出)标准〉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704号)和有关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的申请,外经贸部对各申请企业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2002年度获得蚕丝类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名单(见附件)补充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请遵照《关于印发2002年度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企业名单的通知》(外经贸贸纺函〔2002〕83号)执行。 附件:2002年度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企业补充名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2年度蚕丝类商品出口经营企业补充名单
序号 地方  企业名称 1安徽安徽黟县缫丝厂 2江苏江苏晨风进出口有限公司 3浙江桐乡市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浙江桐庐三亚进出口贸易公司 5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西藏拉萨金珠工贸有限公司 7新疆新疆和田沙驼丝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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