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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输欧盟八角检验检疫问题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质检食函[2002]2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疫实验所: 欧盟于2002年2月发布2002/75EC号欧盟委员会决议(附件一),对进口八角(StarAnise)提出新的检验检疫要求。现就输欧盟八角的检验检疫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向各输欧盟八角出口企业通报欧盟2002/75EC号决议,要求其加强对产品的质量控制,确保输欧盟八角符合有关要求。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输欧盟八角的检验检疫,暂以国家标准GB7652-87和GB2829-87(附件二)的取样规定为依据,针对本地区八角的质量情况,酌情从严取样,确保产品符合欧盟的有关要求。 三、对符合欧盟要求的八角,出具欧盟决议所规定的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三)。 四、加强对输欧盟八角的批次管理,每批八角必须标明货物的批次编号,每件(包、袋、箱)八角均要求标注批次编号(批次编号要求参见附件四),并在相关证书上予以标注,确保货证相符。 如有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食品安全局。 附件:一、欧盟关于进口八角的第2002/75/EC号决议(参考译文及原文)(略) 二、GB7652-87和GB2829-87(首页)(略) 三、欧盟决议要求的输欧盟八角检验检疫证书格式样本(略) 四、输欧盟八角批次编号要求(试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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