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二00一年“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方案的报告》([2002]二重集团司发字第0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自2001年起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办法,并将你公司以及所属的二重机电设备配套总公司纳入工挂范围。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税利基数为3376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9433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6。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公司进一步搞好企业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00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