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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8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颁发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0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08年中央决算(草案)》和中央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08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8年中央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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