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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安徽三联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颁发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费函[2009]1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安徽三联学院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教秘计〔2009〕186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及高校学生公寓收费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厅意见,核定安徽三联学院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安徽三联学院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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