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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颁发部门】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09]25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级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无锡市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无锡市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确保服务业统计年报、定报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比对象 服务业统计年报、定报工作考核评比的对象为市级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考核评比的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具体实施。 三、考核评比的程序 由市统计局负责逐月登记、评分,并于每年年底汇总各部门和单位的年度总得分,按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分别确定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表彰。 四、考核评比的内容 本办法以考核当年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年定报数据报送的时效、质量和行业统计分析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采用计分的方法,满分为100分。 五、具体评分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基础建设(20分) 1.领导重视,有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有负责和承担从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内设机构,定岗定编,人员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能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本单位、本系统的服务业统计工作。符合此情况的计4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2.制定本行业统计调查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无锡市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各项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行业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符合此情况的计5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3.严格执行各项统计分类标准,不与现行的统计分类标准产生矛盾,并指导本系统正确使用统计分类标准。符合此情况的计3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4.组织本部门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对现行服务业统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推进本部门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改进和完善。符合此情况的计3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5.工作总结报告,在年后一个月内报送本单位一年来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总结。符合此情况的计3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6.开展本部门负责调查行业的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符合此情况的计2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二)时效性(20分) 按照制度规定时间上报服务业年、季、月报报表,计20分,否则,每迟报一天扣2分,最高扣20分。 (三)数据质量(55分) 1.年报数据质量(20分) 每发生一笔数据差错扣1分,扣完20分为止。 2.定报数据质量(30分) 每发生一笔数据差错扣1分,扣完30分为止。 3.年定报数据的完整性(5分) 对本部门负责的行业数据,按全社会口径进行调查整理。符合此情况的计5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四)分析材料(5分) 能不定期提供本行业文字分析材料的计5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六、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无锡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部门考核一览表
被考核单位名称:   年报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一、基础建设(符合情况请打“√”) 1.人员机构配置 2.制订制度 3.科学分类 4.业务培训 5.工作总结 6.数据评估 7.全口径统计 二、时效性(迟报天数) 三、数据质量 1.年报数据(差错笔数) 2.定报数据(差错笔数) 四、分析材料 领导签字:考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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