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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参加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文字号】 喀署办发[2008]1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展示我区特色林果业发展成果,加强交流合作,开拓产品市场,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加速产业化,行署决定组织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参加2008年10月10日至12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局举办的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现将《喀什地区参加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报送参展参销产品、布展方案和招商引资项目,精心组织参展参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等活动,确保喀什地区参展、参销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在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博览会上取得显著成效。
二〇〇八年八月三十日
喀什地区参加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实施方案
2008年10月10日至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局在新疆国际博览中心(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167号)举办“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博览会主题“绿色新疆,特色林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喀什地区的实际,特制定喀什地区参加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方案。 一、参展目的 全面展示喀什地区特色林果业发展成果,加强交流合作,开拓产品市场,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引导我区的特色林果业向“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 二、参展对象 各县(市)人民政府,农村经济组织,各类农产品销售协会,果品、农产品、中草药材、芳香植物、木材、野生动植物等深加工企业及种苗培育、花卉生产单位等。 三、博览会内容 (一)主要包括:产品展销会和林果产品、贮藏保鲜、精深加工技术、科技服务等推进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参展产品评比活动等。 (二)展示内容包括: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和林果贮藏、保鲜、深加工技术和设备。同时,以展为主,展销结合,在室外广场设立特色林果等产品销售区和机械展区。 (三)博览会专设林果产品贮藏、保鲜、深加工技术和设备展区,用于林果产品贮藏、加工等技术和设备生产企业展示产品。 四、参展参销产品范围 (一)干鲜果品:干果果品、鲜果果品等。 (二)林果精深加工产品:果脯、果酒、饮料、果酱、果醋、保健品等精深加工产品。 (三)林果生产资料:林果种子、种苗、水果套袋产品、节水灌溉设备、林果专用肥料、有机肥、可分解低残留农药等。 (四)林果储藏、保鲜设施:保鲜剂、保鲜新技术、冷库集装箱、冷冻物流设备、冷冻运输车辆、温度检测仪器、温度控制系统、冷库和气调库设备,其它保鲜储藏技术和设备等。 (五)林果分类、包装设施:果蔬分选设备、包装材料和设备、果蜡、包装纸箱、水果专用纸箱、包装托盘、水果标签、贴标设备、条码打印设备等。 (六)林果生产与精深加工设备:林果种植、生产、采摘等机械和果汁加工机械设备、果脯果干生产线、灌装设备等各类深加工机械设备。 (七)林果科技:防冻抗冻技术及资料、农业天气预报与监测技术,以及有关林果方面的科研成果、新产品、生产管理技术、科技书籍等。 (八)其他:农业保险、木材加工产品(包括家具、人造板、细木工板产品等);棉花、瓜、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特色畜禽产品;中草药材、花卉类产品(含加工产品)、森林蔬菜、野生动植物及其加工产品、森林旅游(包括风情旅游、农家乐等)推介、沙产业产品、进出口中介服务、农产品物流企业等。 五、参展形式与要求 (一)地、县分别成立参加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组委会,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同筹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抓得实、抓得好。 (二)提前落实认购摊位,积极支持鼓励各类林果加工销售企业、协会参展,各县(市)认购摊位不少于2个(其中:县市人民政府展位1个,相关企业、社团组织及个体户展示或销售摊位不少于1个),在展示产品的同时,利用博览会平台,抓好果品销售工作。 (三)各县(市)要按照地区参展方案要求,制定本县(市)参展方案,及时报地区组委会办公室,上报的参展方案主要是:申报展位方案,包括参展展位、参销展位数量、产品种类和数量;招商引资方案,包括招商引资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建设地点、投资估算等;产品展示方案,包括展示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包装、宣传图片、画册、展示方式等;产品交易方案,包括交易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洽谈方式、交易方式和有关洽谈、交易所需的材料等;产品运输方案,包括运输方式、运输时间、对产品的存放要求等。 (四)各县(市)在地区参展团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布展,突出特色林果,形成整体合力。摊位布展设计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简明实用,充分展示我区林果业发展的特色优势,突出招商引资、产业特色、现有林果产业规模,产业发展前景,做到商贸气息浓、招商氛围重。 (五)切实做好参展产品收集、包装、运输等环节工作,对参展产品一定要进行精挑细选,确保参展产品质量,绝不允许在乌鲁木齐临时购买参展产品现象的发生。参展期间,地区组委会将对各县(市)、各单位的组织工作情况、参展产品质量、产品包装、产品销售进行评比表彰。 六、组织机构及分工 喀什地区成立参加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组委会,对招商引资和筹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一要求、共同筹办。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 艾克拜尔·吾甫尔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副主任: 高建军 地委委员 阿布都艾尼.依干拜尔迪行署副专员 委员: 徐忠栋 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 李平 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阿不都艾尼.居买地区林业局党组书记 石绍桦 地区林业局局长 侯存尚 地区财政局局长 周宇晖 地区招商局局长 阿不都艾尼·多来提 地区供销社党委书记 袁强 地区供销社主任 彭银星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志军 地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组委会委员还包括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石绍桦(兼),副主任袁强、王建国(地区农办副主任)、热夏提·斯迪克(地区林业局副局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地区农办、林业局、招商局、供销社各抽调1人组成。同时,设立秘书组、筹展组、招商组、销售组、宣传组、评审组。 (一)秘书组:负责召集组委会工作会议;负责筹备和参展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与自治区筹展办联络,召集参展团工作会议,协调落实参展单位,组建参展团队,办理证件,订购摊位;做好统计汇总等工作。组长由地区林业局局长石绍桦兼任,成员由行署办公室、地区农办、林业局、农业局、供销社等单位抽调。 联系电话:(0998)2832279、2825845 (二)筹展组:组织布展,收集各县(市)及有关单位、企业参展产品。按照自治区参展方案要求,汇集制定各县(市)及企业的参展方案,及时上报审核,同时负责参展产品的落实、统计工作。组长由地区农办副主任王建国担任,成员从地区农办、林业局、供销社等单位抽调。 联系电话:(0998)2531946、2525974 (三)招商组:具体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采购商邀请、供需对接洽谈等。负责各县(市)、企业的招商协调和联络,指导参会单位开展业务洽谈;负责汇总国内贸易、外引内联项目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地区参展团在会期间的项目洽谈审定、签约(包括签约会场布置)等工作;做好签约项目的统计上报工作。组长由地区招商局局长周宇晖兼任,成员从地区招商局、发改委、经贸委、林业局、工商联抽调。 联系电话:(0998)2823307、2825117 (四)销售组:负责各县(市)和参展企业产品销售协调工作,落实参销单位和参销产品,制定销售方案,协调销售区的摊位编排、摊位布置,做好产品数量和交易额等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组长由地区供销社主任袁强兼任,成员从地区供销社抽调。 联系电话:(0998)2824623、2822260 (五)宣传组:具体负责地、县(市)参加博览会的整体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展会媒体宣传计划,负责邀请、接待新闻记者,负责宣传音像资料、图片、画册的制作。组长由地区林业局副局长热夏提·斯迪克兼任,成员从喀什日报社、地区广播电视局抽调,喀什电视台协助宣传音像资料的录制制作,喀什日报社负责有关资料的编制。 联系电话:(0998)2842604、2825845 (六)评审组:负责展会评审方案的拟定,评选的组织,并负责颁奖仪式的组织、奖品的发放。组长由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徐忠栋兼任,成员由地、县参会单位领导及专家组成。 联系电话:(0998)2525944、2525974 七、工作日程安排 9月5日前各县(市)将参展实施方案、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联络员及联系电话上报地区组委会办公室。(秘书组负责) 9月初,组织召开地区组委会全体会议,进行动员安排,由各县(市)县(市)长、县(市)分管领导、地直相关单位领导参加。(秘书组、招商组负责) 9月10日前各县市报送参展产品名录及招商引资项目。(筹展组负责) 9月15日前,各参展单位完成布展方案设计,包括林果发展情况文字及图片资料,并报地区筹展办审核。(筹展组负责) 9月20日前确定展位装修单位。(筹展组负责) 9月20日前完成宣传光碟制作及相关资料编印。(宣传组负责) 9月25日前地直有关单位、各县(市)报送参展、参会人员名单。(秘书组负责) 9月30日前地区组织一次参展产品集中展示(秘书组、筹展组负责) 10月7日前展品运抵乌鲁木齐。(销售组负责) 10月8日前完成展位装修,并进行产品布展。(筹展组负责) 10月9日上午组织展会评审。(评审组负责) 10月10日参加开幕式。(秘书组负责) 10月10日至10月12日展会,各参展单位及时报送交易、洽谈信息。(招商组负责) 10月11日下午举行贸易成交签字仪式。(秘书组、招商组、销售组负责) 10月12日下午展会总结,揭晓评选结果,并进行颁奖。(秘书组、评审组负责) 10月13日撤展。(筹展组、销售组、秘书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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