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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收费问题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苏价费[2009]25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苏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收费问题的请示》(苏价费字[2009]6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苏价费[2000]228号)中的有关规定,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应参照中等专业学校理工农医类收费标准,不得参照艺术类收费标准。

二00九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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