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厅《关于申请正式核准收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费的函》(苏交运[2009]20号)收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费的复函》(苏财综[2007]65号)的文件试行两年来,各方面反映良好,基本能满足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需要,经研究,现正式核定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知识考核40元,技能考核150元。 2、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考试:知识考核40元,技能考核150元。 3、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知识考核30元,技能考核140元。 4、机动车驾驶员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知识考核30元,技能考核140元。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知识考核30元,技能考核140元。 6、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知识考核30元,技能考核140元。 7、考试不合格者,补考费用减半收取。 8、具体职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规定执行。 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取的资金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接文后,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并按有关规定实施收费公示。 本复函自2009年8月13日起执行。
二00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