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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09]1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就我市专项检查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根据省厅要求,检查的内容为三个方面,共有18项重点。由各单位按《自查报告表》(附后)认真检查,据实填报。 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一项职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发挥政府信息资源对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全面开展检查。 (二)认真自查、主动整改。各地各部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与《自查报告表》一并于8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联系电话:3190626) (三)积极整改,完善制度。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积极整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促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市政府办公室拟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区县和部分市级部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工作情况报告表

二○○九年八月四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工作情况报告表 填报单位(公章):
事项 重点检查内容 现 状 说 明 主 动 公 开 情 况 1 本地、本部门制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 2 行政机关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的情况 3 行政机关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4 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含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5 行政机关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 6 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的情况 7 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情况 8 便民利民的有关措施 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 1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度的情况 2 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作用,以及开展相关培训和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 3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的情况 4 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的情况 5 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报制度等情况 6 制订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的情况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1 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流程、答复等情况 2 应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3 在行政服务场所开设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的情况 4 依申请公开工作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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