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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颁发部门】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楚政办通[2008]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新组建的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已于2007年4月10日正式成立。为确保调查队按新的“三定”方案履行职责、迅速有效组织各项工作,根据单位申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从即日起启用新的印章。原楚雄州企业调查队的印章同时作废。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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