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成为北京市公司律师试点单位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为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并向张诺、汪洋颁发公司律师执业证书。 此复。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成为北京市公司律师试点单位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为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并向张诺、汪洋颁发公司律师执业证书。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