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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宣武区西便门桥下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行驶的通告(2009年第46号)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4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宣武区西便门桥下将进行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7月15日起至8月30日止,宣武区西便门桥下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行驶。机动车可绕行天宁寺桥下掉头。 特此通告。

二○○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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