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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大兴区北兴路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大兴区北兴路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7月15日起至9月25日止,大兴区北兴路(京开高速公路东辅路至东环路)禁止通行。车辆、行人可绕行京开高速公路东辅路、黄亦路、团河路、福祥路。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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