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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电子公文传输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应用与发展,提高公文传输 效率,根据全省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三期项目建设要求和我市 政务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我市已完成全市电子 公文传输系统平台建设。经过今年上半年的试运行,各单位 已基本掌握了电子公文传输应用操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运行电子公文传输 和政务信息报送系统。为确保此项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 用网上公文传输和信息报送系统的通知》(宁政办〔2008〕 31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应保障工作,保证网上公文传输和 信息报送正常运行。 二、所有网上传输的文件和上报的政务信息均为非涉密 内容,与涉密相关的文件、信息等内容报送,仍按原渠道流 转。 三、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及时接收和 发送电子公文。工作日要保证每天上、下午各上网一次,不 得出现上网断档和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凡因不按时开 机或上网而耽误收取电子公文、会议通知等造成工作延误 的,责任由接收单位负责。凡接入政务内网的单位给市政府 报送的非密级公文和政务信息必须从内网上报,系统正式运 行后,不再接收纸质公文和政务信息。 四、电子政务传输系统是一个覆盖全省党政机关的公文 交换系统,各联网单位可以利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向全省 任何一个已安装了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单位发送电子公文 (详见附件),市直各部门可实现与各对应业务部门之间纵 向的电子公文传输。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电子 政务应用工作。四区三县要加快所辖各部门与政务内网联网 建设工作;尚未联入政务内网的市级部门,请与市电子政务 办公室联系,力争年内实现联网,尽快实现与市政府及相关 单位的电子公文传输。 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电子政务办公室:王晓茹 8222155 机要处:张 萍 8230421 信 息 督 查 处:宋 艺 8249053 附件:已安装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单位名单

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四日
附件:
已安装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单位名单
一、省级单位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委员会、省招商局、省教 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国家安 全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 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 通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 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地方税务局、省环境保护局、省广播电 视局、省统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林 业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委党校、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信访 局、省政府对外联络办公室、省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省外事 侨务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供销合作社、省粮食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测绘局、省地 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总工会、省科学技 术协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省红十字会、中国人民银行西宁 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青海银 监局)、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农业 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社会科学院、 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新华社青海分社、 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省气象局、财政 部驻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省地 震局、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宁海关、省邮政局、省通 信管理局、省储备物资管理局、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黄 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省电信有限公司、省电力公 司、西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省民用机场责任有限公司。 二、市级单位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委 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统战 部、市机关工委、市老干局、市团委、市总工会、市委党校、 市妇联、市文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档案局、市民委(宗教局)、市文化广电局、市编办、市 机关事务局、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计生委、 市工商联、市科协、市人防办、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民 政局、市残联、市体育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经贸委、 市招商局、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 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公积金管 理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供销社、市接待办公室、市仲 裁委、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宁市海湖新区 管委会、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西宁市生物园工业开发区、市房地产局、城东区政府、城中 区政府、城西区政府、城北区政府、大通县政府、湟中县政 府、湟源县政府。 三、县(区)级单位 1、城中区 区政府、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人武部、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区老干部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人事局、 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林局、区民政局、 区档案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区社会发展局、 区人口计划生育局、区民宗局、区经济局、区统计局、区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城中区南川东路办事处、城中 区礼让街办事处、城中区人民街办事处、城中区仓门街办事 处、城中区饮马街办事处、城中区南滩办事处、区文化馆、 区疾病控制中心、区医院、区南川东路医院。 2、西宁市城北区 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 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团委、 区妇联、区总工会、区计生局、区审计局、区地税局、区法 院、区检察院、区档案局、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国 土局、区民政局、区经济局、区工商分局、区教育局、区司 法局、区财政局、区农牧局、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区人事 局、区劳动保障局、区社发局、区城管局、区疾控中心、城 北区朝阳办、城北区马坊办事处、区绿化处、区妇幼保健站、 区中医院、区文化馆、区小桥办、城北区大堡子镇、城北区 廿里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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