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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变更法人的函


【颁发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09]36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是贵部2000年批准的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之一。近日,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任命张聚祥同志为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友人〔2009〕024号)。为此,该中心特向我委提出变更法人申请。 经研究,我委拟同意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变更法人申请,现报贵司审批,并请协助办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变更事宜。 妥否,请函复。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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