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设置广东省食品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人事厅

【发文字号】 粤人发[2009]1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食品产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食品工业发展,经研究,决定设置广东省食品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食品工程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其中广东省食品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食品粮食、食品机械、制糖三个专业评审组。 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设在省食品行业协会秘书处,请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3〕101号)要求,抓好相关评审委员库的组建,并按省的职称政策规定,认真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各地申报本资格的材料按我省职称申报的程序和要求,报送省食品行业协会。 省轻工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再承担我省食品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

广东省人事厅 二○○九年七月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