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我局制定了《珠海市交通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
珠海市交通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6月9日市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曝光事件”的教训,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根据《珠海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局党组有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把行政效能监察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实践和探索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新路子,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行政效能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大力推动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勤政廉政,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我市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保障。
达到“五个一”目标:
(一)建立一套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体制机制。
(二)建立健全一套以五项制度为重点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体系。
(三)建立一套符合规范化、信息化要求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
(四)制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行政效能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五)构建一套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为载体的开放型行政效能监督体系。
二、主要职责、任务和重点
(一)主要职责:市交通局行政效能监察专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机关、局属各单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进行监察,把改进机关作风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
2、对机关、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党组决定、完成《部门白皮书》和岗位职责任务进行专项检查,对行政效能有关投诉开展调查和效能监察。
3、对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情况开展监察,对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4、对交通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廉政建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交通局行政效能监察专责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效能办),主要负责市交通局行政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局党组各项决定事项和局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监督检查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效能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经向局党组汇报,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下达整改通知书,监督整改情况。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当前,要针对交通队伍的实际,紧紧抓住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五个方面的效能监察:
1、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局党组的中心工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重点对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完成《珠海市交通局2009年度责任白皮书》,落实局党组决定事项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重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是否思想统一,行动迅速,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创新方法,责任清晰。着力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重点工作直接推动者和具体人的责任。纠正光说不干、干而不实、抓而不紧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要把改进机关作风贯穿于行政效能监察的全过程,重点监督检查开展“交通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方面的情况。
(1)检查在思想上是否牢固树立为群众和企业服务的意识。着力解决当前政风建设方面存在的态度生硬、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办事推诿、精神不振、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
(2)检查在工作措施上是否把保障服务的理念落到每个岗位。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对项目审批、行政许可、核发证照以及执法处罚等问题,要实行公开办理制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要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各项业务办理程序。要强化交通服务“窗口”建设,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 办理和“一条龙”服务。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逐步形成依法行政,务实高效、热情服务的政务环境。
(3)检查在工作作风上是否切实改进。坚持领导带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坚持主动服务,坚持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广泛倾听群众和企业意见,及时了解交通行业发展情况,及时为群众、企业排忧解难。
3、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一是对工程依法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工程的立项、征地、拆迁、公开招投标、报建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等情况。
二是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市交通工程造价站的作用,控制好工程造价。
三是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监督检查质量与工期、质量与安全情况,确保“工程优质、服务优质、干部优秀、造价合理”。
四是对落实“双合同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业主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签订和履行《廉政合同》。检查有关单位将《廉政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记入施工企业《廉政档案》情况,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4、围绕交通行政执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重点监督检查交通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情况。要求交通执法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规范、事实清楚且充分。严格执行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规范适用执法文书,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对于应告知当事人的事项,一定要履行告知义务。
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不得收受他人钱物,不得接受执法对象的吃请和有其它徇私枉法的行为,自觉接受群众和机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5、围绕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督促有关单位、部门根据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公约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行为,勤廉兼顾,促进行政效能及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按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重点对落实交通局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去年以来制定的各项制度,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行政许可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干部外出报告等制度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要将落实制度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完善干部绩效评价体系,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教育。要把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与转变机关作风结合起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以“转变作风抓工作落实,提高效能促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要求,以“窗口曝光事件”为教训,加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促进广大干部职工,特别各级领导干部牢记肩上的重任和使命,弘扬勤政为民、真抓实干的作风,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来,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努力形成明确任务求共识、转变作风抓落实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自查自纠。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
(三)开展检查。要进一步完善明查暗访制度,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面上检查、重点检查与暗访结合起来,对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某项职责、落实某项工作、作出某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
(四)开展专项调查。对群众投诉反映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进行调查。
(五)建立外部监督机制。采取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聘请“三风”督导员、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强化社会对机关和下属单位行政效能的监督。
(六)督促整改。要针对检查出来的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形成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程序按照《珠海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和《珠海市交通局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行政效能监察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切实健全和完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落实专人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和专责小组要履行好职责,具体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党员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局效能办的工作。
(二)严明纪律,认真实施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度。
要把转变工作作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追究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作风好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扬,弘扬正气。完善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领导不力、有令不行、办事拖拉、态度刁蛮、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导致不正之风屡禁不止、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与部门,发出效能监察通知书,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