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42号)精神,现制定《全市餐饮领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
全市餐饮领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42号)精神,为开展好为期2年的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整顿,全面提升我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单位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系统、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促进餐饮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和健康安全。
二、目标和任务
(一)打击在餐饮服务行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机制。继续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五专一公示”监管措施。餐饮消费环节检查重点:
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索取有效卫生许可证及检验报告;
⑵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
⑶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⑷是否落实“五专一公示”制度。“五专”指专店采购,即必须到有资质的专卖店进行采购,索取相应票证备查;专柜存放,即必须将食品添加剂放在指定区域的专柜保存;专人负责,即必须有两名经过培训的职业厨师共同领取、使用、配制;专用工具,即必须使用经过验证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重量;专用台帐,即必须使用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统一印制的《食品添加剂索证台帐》,每次使用按照要求逐项登记。“一公示”指将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及 《第二批非食用物质名单》张贴上墙。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查处餐饮服务行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整顿餐饮服务、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和餐饮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餐饮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管公示制度,有效控制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 严格卫生行政许可标准。把好餐饮服务许可入口关,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单位不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已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清理整顿。依法查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全面梳理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数据库,开展餐饮服务业食品卫生管理员规范化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
2.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贮存食品检查验收、清理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等。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 加强高风险集体供餐单位监管。突出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点、农村自办酒席等重点监督对象,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重点品种,以及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在保证食品原料质量和防止交叉污染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和检测,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企事业单位和工地食堂落实自检等各项管理制度。
4.在餐饮服务业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风险高低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全面实施餐饮服务业的监督公示制度,加强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辖区内量化分级管理的组织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年版)量化评分表的要求,认真做好年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做好C级单位的认定,A、B级单位的初审上报工作。
5.继续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推行了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综合情况,以简洁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便于消费者及时、准确、便捷了解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促进餐饮服务行业依法自律、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三、整顿措施
(一)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检验检测。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建立覆盖各区县、高新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C级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改进监督执法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餐饮服务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点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四)提高执法能力。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要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全市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餐饮领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组织、措施、督导到位。要根据本方案安排,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提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落实相关责任。6月30日前,请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将工作方案书面报我局法监科。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第十一届全运会食品安全保障是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确保赛事食品卫生安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建立预警制度,及时将监管信息、消费警示向社会公布,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要落实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查处消费者举报投诉的问题。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落实整顿责任,逐级开展检查评估。我局将采取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的方式对市及各区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五)及时上报工作情况。为及时宣传和推广各区县、单位好经验做法,我局将在“淄博卫生”网站开辟“食品安全整顿”专栏,定期刊登工作动态。自2009年7月起,工作信息每月25日前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总结按每季度、半年、年度分别报送。信息、总结报送情况将定期通报。联系人:张琰,电话:2777861,邮箱:zbwsjfj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