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土资源局,厅直属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土资源部《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国土资发〔2005〕175号)第五条的规定要求,成立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有关鉴定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 周莲英 厅巡视员 副主任: 邵清纯 副厅长 王桂鹏 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乔恩光 厅总工程师 委员: 王少瑾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克强 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孔庆友 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曲延波 厅地质环境处处长 王桂松 厅地质勘查处处长 王光信 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王传才 省矿业协会秘书长(专家) 于学锋 省地质科学研究院院长(专家) 邹国强 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馆长(专家) 王昭坤 山东黄金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地质师(专家) 谷庆宇 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正处级督察专员(专家) 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王光信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厅执法监察局、矿产开发管理处、矿产资源储量处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作为鉴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承办鉴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