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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9]6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提前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对全市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保及生态建设四个重大规划。经研究,现制定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考虑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的五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实现进位争先、提速增量、跨越发展,缩小与先进地区差距的关键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文件,是其他各项规划的龙头。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编制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更新规划理念、开阔规划思路、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集中力量、抓紧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规划编制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领导 科学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今明两年全市工作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时间紧迫,编制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成立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领导小组(见附件),组织领导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安排,协调、督促、检查规划研究编制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十二五”部门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及上报审批;负责与其他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对接;对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及时整理反馈;联系专家咨询及课题相关事宜。 各县(市)区、市属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并设立联络员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络和协调,同步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 (二)成立编制“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小组 根据需要,聘请8-10名国内、省内和本市较高水平专家全程参与编制咨询和研究。咨询小组受市政府委托对“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中的重大课题组织咨询、评审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 各级各类规划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突出“十二五”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力戒规划内容面面俱到、表现形式单一雷同、针对性不强的弊病,不断创新规划理念,增强特色意识,使规划更具科学性、预见性。 (二)强化项目,增强可操作性 突出重大项目对规划的支撑作用。项目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各县(市)区、市属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筛选出一批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内意义深远、带动力强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建设项目。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把项目作深、做透,力争挤进国家、省的规划“本子”、项目“笼子”、资金“盘子”,为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奠定良好基础。做好指标论证工作,研究提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生活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指标。 (三)加强衔接,形成整体合力 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做好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工作。特别要及时了解省级规划的动态,主动与省级规划编制部门对接,争取将更多的项目列进省级规划中。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及生态建设规划要同步安排、同步编制、无缝对接。各级各类规划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做好衔接工作。 (四)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 规划既要体现国家利益,也要反映公众利益。编制规划不仅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公众了解和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透明度的社会参与度,重大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要借助外智,聘请国家、省、市知名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领导、机构组成专家咨询组,对规划研究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咨询和论证。 四、责任分工 为深化“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增强规划的系统性、操作性,从着力解决“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市发展的战略定位、调整经济发展结构、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等重要问题考虑,本着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工作的原则,提出17个重点研究课题,19个部门(行业)规划,22个重点专项规划,17个区域规划。其中,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且综合性强的研究课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和委托相结合的方式,以增强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度;涉及管理职能明确、政策性和实施性强的课题,直接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研究。部门(行业)规划由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及“十二五”期间的工作重点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则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规划,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采取委托、招标方式或自己组织力量编制。区域规划由相关县(市)区和管委会组织编制。具体分工如下。 (一)重点研究课题及分工(17个) 对社会公开招标的课题(10个): 1.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研究重点:“十二五”及更长时期内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环境、战略思路、发展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等。责任领导:阮凤斌;由市政府研究室组织对外招标。 2.“十二五”期间昆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思路与对策。研究重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重点领域、体制保障和政策措施等。责任领导:何波;由市发改委组织对外招标。 3.提升昆明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思路与对策。研究重点:通过我市与其他省会城市的比较分析,研究提出可供我市借鉴的经验和提升城市竞争力,实现进位争先、提速增量、跨越发展的思路及对策措施。责任领导:何波;由市发改委组织对外招标。 4.推进昆明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对策措施。研究重点:“十二五”期间加快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及对策措施。责任领导:阮凤斌;由市政府研究室组织对外招标。 5.昆明市参与“东南亚、泛南亚经济合作区”建设的对策研究。研究重点:“十二五”时期及更长时期内我市进一步拓宽对外开放领域、扩大对外开放空间,参与东南亚、泛南亚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思路、战略重点和对策措施。责任领导:何波;由市发改委组织对外招标。 6.加快推进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的对策措施。研究重点:加快滇中城市一体化发展、构建滇中城市经济圈的思路、目标、重点及政策措施。责任领导:阮凤斌;由市政府研究室组织对外招标。 7.“十二五”期间人口与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思路及对策。重点研究:通过研究“十二五”及更长时期内我市新增劳动力规模、流动人口规模、人口分布及转移的特征和趋势、劳动力结构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提出人口与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思路、重点及对策措施。责任领导:廖晓珊;由市计生委组织对外招标。 8.“十二五”期间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的思路与对策。重点研究:我市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宽招商引资领域、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扩大招商引资规模的思路、重点及政策措施。责任领导:李文荣;由市投资促进局组织对外招标。 9.“十二五”期间昆明市房地产业发展研究。研究重点:加快我市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的思路、重点及对策措施。责任领导:陈勇;由市房管局组织对外招标。 10.“十二五”期间扩大消费需求的对策措施。研究重点:我市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需求的思路、重点及政策措施。责任领导:阮凤斌;由市商务局组织对外招标。 委托部门研究的课题(7个): 1.“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结与评价。研究重点:“十一五”时期我市宏观经济预期目标、各项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评价。责任领导:何波;由市统计局牵头。 2.昆明市“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研究。研究重点: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研究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指标体系和目标值测算。责任领导:何波;由市发改委牵头。 3.“十二五”期间深化综合改革的思路研究。重点研究“十二五”经济、社会改革的重点、方向、步骤和举措。责任领导:何波;由市发改委牵头。 4.“十二五”加强财源建设的对策措施。研究重点:我市培植新财源、确保财政收入增长的途径和措施。责任领导:李文荣;由市财政局牵头。 5.“十二五”期间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的思路研究。研究重点:根据我市社会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十二五”期间需要加强的重点领域及对策措施。责任领导:廖晓珊;市社科院牵头。 6.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国际教育中心城市的思路研究。研究重点:以开放的、国际化的视野,研究我市打造面向东南亚、南亚国际教育中心城市的路径和对策措施。责任领导:廖晓珊;市教育局牵头。 7.“十二五”期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研究。研究重点:围绕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营管理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新格局的目标,研究提出符合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融资方式与路径,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责任领导:何波;由市发改委牵头。 (二)部门(行业)规划(19个) 由市属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编制“十二五”部门(行业)发展规划。 1.昆明市“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喜;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昆明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文荣;责任单位:市经委。 3.昆明市“十二五”商贸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阮凤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昆明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5.昆明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6.昆明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廖晓珊;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7.昆明市“十二五”城市管理规划 责任领导:杜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8.昆明市“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何波;责任单位:市信息办。 9.昆明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廖晓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0.昆明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廖晓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昆明市“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廖晓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昆明市“十二五”文化、广电及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廖晓珊;责任单位:市文化局编制文化事业规划,市广电局编制广电发展规划,市体育局编制体育发展规划,由市文化局汇总统稿。 13.昆明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张祖林;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14.昆明市“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 责任领导:李文荣;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5.昆明市“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 责任领导:李喜;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16.昆明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7.昆明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18.昆明市“十二五”防灾减灾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陈勇;责任单位:市防震减灾局。 19.昆明市“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杜敏;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三)重点专项规划(22个) 由市属相关部门牵头,重点编制以下专项规划: 1.昆明市“十二五”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何波;市发改委牵头。 2.昆明市“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陈勇;市规划局牵头。 3.昆明市“十二五”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文荣;市经委牵头。 4.昆明市“十二五”滇池水污染防治规划 责任领导:王道兴;市环保局牵头。 5.昆明市“十二五”县城及中心集镇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陈勇;市建设局牵头。 6.昆明市“十二五”城市燃气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陈勇;市市政公用局牵头。 7.昆明市“十二五”城乡供排水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陈勇;市规划局牵头。 8.昆明市“十二五”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 责任领导:杜敏;市城管局牵头。 9.昆明市“十二五”城乡绿地系统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陈勇;市园林绿化局牵头。 10.昆明市“十二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喜;市农业局牵头。 11.昆明市“十二五”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文荣;市机电行业协会牵头。 12.昆明市“十二五”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文荣;市经委牵头。 13.昆明市“十二五”太阳能产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文荣;市经委牵头。 14.昆明市“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何波;市发改委牵头。 15.昆明市“十二五”总部经济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阮凤斌;市商务局牵头。 16.昆明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李文荣;市金融办牵头。 17.昆明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廖晓珊;市文产办牵头。 18.昆明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何波;市发改委牵头。 19.昆明市“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 责任领导:李文荣、王道兴;市经委牵头节能规划,市环保局牵头减排规划,由市经委汇总统稿。 20.昆明市“十二五”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廖晓珊;市教育局牵头。 21.昆明市“十二五”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廖晓珊;市卫生局牵头。 22.昆明市“十二五”消防规划 责任领导:杜敏;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 (四)区域规划及分工(17个) 14个县(市)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五)相关要求 1.重点研究课题:对社会招标的课题,分五个程序:①牵头部门组成评标小组;②在《云南日报》、《昆明日报》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③投标单位填写投标申请表;④评标、开标,签订责任书;⑤中标单位按责任书要求开展研究,按时结题。课题研究招标工作须在6月底以前结束。所有重点课题均由牵头单位与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落实并组织验收。 2.部门(行业)规划:由市级相关部门编制,各分管副市长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落实。 3.重点专项规划:由市级牵头单位与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各分管副市长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落实并组织验收。 4.区域规划:14个县(市)区和3个开发(度假)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要与市级同步启动,而且要加快推进。为做好重大项目与市级规划的衔接,务必在10月底以前完成讨论稿,并提交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5.重点课题、部门(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是编制好规划纲要的前提和基础,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深入调研,认真思考,精心撰写,保证质量。重点专项规划除包括发展思路、目标、任务等内容外,必须附项目表(基本达到项目建议书的深度)。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调研阶段(2009年6月-10月底) 从今年6月开始,对关系我市“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重点领域的发展进行深入研究,以委托和招标的形式,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具体时间要求: 6月底以前,牵头单位完成重点研究课题的招标工作,课题、部门(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同步开展前期调研; 8月底以前,课题及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将初稿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 10月底以前,课题、部门(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将经专家咨询、评审,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后形成的研究报告和规划讨论稿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发改委同期着手组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纲要起草班子,研究基本思路。 (二)规划讨论稿形成阶段(2009年11-12月底) 在前期研究成果基础上,年内形成规划纲要讨论稿。 (三)规划纲要形成阶段(2010年1-6月) 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和咨询论证,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规划纲要、部门(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具体时间要求为: 3月底以前,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对部门(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及纲要进行修改; 4月底以前,完成专家咨询和论证; 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规划纲要、部门(行业)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明年下半年,各相关部门集中精力做好与上级部门规划的对接工作,争取规划进上级的“本子”、项目进上级的“笼子”、资金进上级的“盘子”。 六、监督考核 “十二五”规划编制是今明两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督促考核。各级各部们必须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倒排时间,精心组织,抓紧工作,认真落实,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何波(副市长) 副组长: 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周峰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胡炜彤(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学农(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 杨志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党煦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段永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明俊(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房旭东(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刘毓新(市建设局局长) 陈浩(市经委主任) 郭焕波(市农业局局长) 吴泽宇(市水利局局长) 刘燕琨(市科技局局长) 洪莺(市商务局局长) 朱建国(市文化局局长) 周忻(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萱(市体育局局长) 宋栋(市教育局局长) 黄峻峰(市旅游局局长) 许勇刚(市卫生局局长) 杨文慧(市计生委主任) 余汝兴(市财政局局长) 左珍贵(市政公用局局长) 刘永福(市交通局局长) 桂春(市投促局局长) 马文森(市信息办主任) 赵飞(市民政局局长) 王笑平(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范光华(市劳保局党组书记、市人事局局长) 徐晓青(市统计局局长) 陈春(市城管局局长) 杨从义(市公安局副书记) 杨文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家仁(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张天昶(市房管局局长) 张之亮(市林业局局长) 马凤伦(市国资委主任) 潘开平(市安监局局长) 李昆敏(市滇管局局长) 刘明海(市扶贫办主任) 夏平成(市防震减灾局局长) 游从云(市机电行业协会副会长) 龙东林(市社科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党组书记胡炜彤兼任。今后,如领导小组成员变动,由该成员所在单位相应领导自行接任,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因机构改革原因使成员单位发生变动,则原单位承担的职责由改革后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自行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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