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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乌政办发[2008]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和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切实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万忠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炳林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 王玉水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哈斯市政府副秘书长 郝光东市公安局局长兼市长助理 樊昱奇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兼政府副秘书长 张永春市安全局局长兼市政府副秘书长 苍导元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国市发改委主任 刘钦市建委主任 黄宝玺市规划局局长 赵世宏市环保局局长 兰和平市交通局局长 贺文格市商务局局长 刘广平市旅游局局长 张景文市民政局局长 冯明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六九市人事局局长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治民市粮食局局长 皇甫景龙市科技局局长 巴尔达奇市民委主任 郝喜泉市农牧业局局长 韩有山市水利局局长 赵建平市教育局局长 贺喜格陶克陶市广电局局长 张立中市文化局局长 兰永奋市卫生局局长 徐志敏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宝锁市体育局局长 白音宝力格市人防办主任 张利雄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刘超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常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东升市工商局局长 张文元市地震局局长 邓子琦市气象局局长 陈赛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彭万臻市药监局局长 刘春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曦文市地税局局长 刘永恒市国税局局长 王佑市无线电管理处委员会主任 薛钢伟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张玉山市银监局局长 李聪颖市人民银行行长 侯文俊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魏毅集宁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樊昱奇兼任。 二、其他事项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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