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苏办发〔2008〕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宿迁市对口支援绵竹市绵远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对口支援绵竹市绵远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安排,我市将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对口援助四川省绵竹市绵远镇。为确保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精心组织。在对口支援工作中,全市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政策。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对口支援八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结合绵远镇受灾情况,采取市、县(区)联动方式,由市里统一调度财力、人力、物力、智力,为灾区受援方提供援助。 (三)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在援建工作中,根据我市财力、物力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受援地区的项目急需程度统筹调配使用额度内的资金和物资,突出援建重点,优先解决受灾群众住房问题,抓紧建设和修复学校、医院、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对口支援期限按3年安排。 二、主要任务 根据中央提出的对口支援“八项任务”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和绵远镇实际,对口支援的任务主要是: (一)积极参与编制灾后重建有关规划。重建规划要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符合绵远镇的实际,符合受灾群众的意愿。积极提供建筑设计、专家咨询、工程建设和监理等任务。 (二)优先解决受灾群众住房问题。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镇村居民住房进行鉴定,分别提出重建、加固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农村住房重建和修复,尽快启动镇村居民住房建设项目。 (三)抓紧建设和修复学校、医院、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支持建设和修复城乡道路、供(排)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五)鼓励宿迁企业到绵远镇投资农产品加工及其它资源性加工等项目,兴建商贸流通等市场服务设施,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机械设备、器材工具等支持。 (六)积极提供就业服务和人才支持。选派师资和医护人员、帮助培训人才、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异地安排入学入托、有序吸纳灾区劳动力到宿迁就业等。 (七)支持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建设和修复农业、农村等基础设施,组织农业科技专家到灾区提供指导服务,帮助灾区发展优势和特色农业。 (八)认真做好双方商定的其他对口支援项目。 市本级和各县(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每年提供对口支援实物工作量不低于上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具体援助方式和项目,由市按照省里统一要求与绵远镇充分协商后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口支援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责任重大,市里已成立了对口支援绵竹市绵远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宿迁经济开发区、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为在绵远镇灾区实地组织实施对口援建各项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前方指挥部,抽调处级领导干部任指挥和副指挥,市发改、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各选派一名干部,驻点工作。主要职责: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与协商;负责援建项目组织管理及资金使用管理;及时报告我市灾区对口援建工作最新进展情况;按照市对口支援绵竹市绵远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落实各项对口援建任务。 (二)做好衔接,有序推进。前方指挥部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紧密搞好工作衔接,既要全力支持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又不能包办代替。充分尊重当地人民群众的意愿,急灾区人民之所急,实实在在为灾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援建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关注民生,真正把可用的财力、物力用到灾区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当前要把受灾群众的住房建设、人民生活急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社会事业项目等作为援建的重点。 (三)落实政策措施,加强项目管理。中央和省将统一制定对口支援灾区扶持政策,我们要及时掌握和运用,把这些扶持政策完全地用到灾区重建工作中,让灾区人民从中得益。加强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助款物的统筹安排、使用管理和监督审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恢复重建上,用到灾区群众身上。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让我市援建的每一项工程都成为合格工程、廉洁工程、满意工程,经得起群众的检验、时间的检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