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九日
贵阳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开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6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贵州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57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全面掌握2006年以来我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不断完善我市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工作制度,推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相关工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范围和任务
(一)工作范围
自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件下发之日(2006年1月24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各地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及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件相关工作情况。
(二)工作任务
1.全面清理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2.逐个清理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件下发以来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3.全面总结各地在实施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中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4.查找各地在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5.分类梳理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和出让工作中的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县、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区(县、市)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清理工作。
(二)建立协调机制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认真学习国土资发〔2003〕197号、国土资发〔2006〕12号、国土资发〔2009〕62号等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刊等形式,跟踪报道各地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动态,大力宣传专项清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四、时间安排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5日至6月10日)
召开全市会议,全面部署我市的专项清理工作。印发《贵阳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要求上报我市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清理整改阶段(2009年6月1日至8月20日)
分类清理各级矿业权设置、储量评审、矿权价款评估、矿业权出让及出让后延续、转让、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省级发证权限范围探矿权采矿权的新立、延续、转让、变更等审批出让情况及探矿权采矿权年检情况;储量评审、价款评估情况;矿产资源违法勘查开采行为查处情况;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各级根据清理情况,汇总编写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市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编写《贵阳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专题报告》,按时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监察厅报告。
(三)监督检查阶段(2009年8月20日至10月15日)
由市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的清理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报告。
此项工作列入各相关部门2009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
贵阳市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徐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莫惹(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新宇(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
于惠志(市监察局副局长)
方可(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肖昂(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党德强(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队长)
廖继勇(市国土资源局交易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肖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巨军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