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规定,做好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具体备案受理单位、受理地点见附件。 二、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对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备案且仍在原规定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后认为需要重新修订的,应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新办理备案。 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要求制定并公布本市企业标准备案的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单位和受理地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卫生局
二00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单位和受理地点
受理单位
地址
电话
市局
河南南路288号
63356017/63282884
浦东新区
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
68542222-88259/88260
徐汇区
虹桥路313号
64683207
长宁区
云雾山路39号
62738557
普陀区
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1楼
52564588-8123
闸北区
秣陵路38号2楼
63173412/63177367-822
虹口区
大连西路296号
65541199
杨浦区
黄兴路2022号2楼
65195729-1086
黄浦区
梦花街234号2楼
63771009-855
卢湾区
肇嘉浜路108号1楼
54658989
静安区
康定路314号
62555858-101/102
宝山区
淞滨路28号
56843970
闵行区
莘建东路201号地铁北广场
34120848
嘉定区
嘉戬公路118号办证照中心
59994745
金山区
石化龙山路555号1楼
57922248/57922247
松江区
新城区文诚路69号
67736469
青浦区
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69714405
南汇区
城南路1366号2楼
68004606/68004270
奉贤区
奉贤南桥镇解放东路58号
33611835
崇明县
城桥镇东门路298号
6961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