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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广府办发[2009]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组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5·12”汶川特大地震及我市抗震救灾工作。为此,市政府决定成立《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编纂工作,研究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为做好《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现将《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名单、《〈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名单 2.《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方案

二○○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1:
《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名单
主任: 王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程广建广元军分区副司令员 何大正市委副秘书长 何永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顾立群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春元市政协副秘书长 王少卿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 李映发市纪委副书记 白天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银江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杨浩市发改委主任 胡文德市经委副主任 杨松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蒲国满市科技局副局长 任德新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建平市民政局局长 杨天永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晓春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浚荣市人事局局长 黎春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明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治军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吴文斌市交通局副局长 段晓明市水利农机局副局长 李旭春市农业局副局长 毛延富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斌市文化局副局长 康全德市卫生局局长 郑仕红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巨波市环保局副局长 姜诚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杜广建广元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玉琼市旅游局副局长 孙素华市档案局副局长 夏思模市防震减灾局局长 邓小林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光远市安监局副局长 谢益谦市邮政局局长 罗中勇市文管所所长 唐广生市外侨办副主任 许寿春市国资委副主任 刘建成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杜培民市法制办副主任 宋华先市扶贫办副主任 张志云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杨祖斌团市委书记 史金生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杨武生人民银行广元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平原广元电业局副局长 魏成建广元监狱监狱长 杨万彬中国石油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总经理 冯北川电信广元分公司副总经理 唐敏武警广元市支队政委 符建明武警8743部队政委 岳大文苍溪县副县长 伏玉琼旺苍县副县长 肖光林剑阁县副县长 李开明青川县副县长 伍荣华利州区副区长 赵廷延元坝区副区长 龚治铭朝天区副区长 郑智勇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编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志办,承担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顾立群兼任。 附件2:
《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方案
为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汶川特大地震广元市境内的情况,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44号)精神,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依照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坚持求实存真、经世致用,真实记载汶川特大地震广元市内的灾害情况和抗震救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目的意义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以下简称《广元抗震救灾志》),全面客观地记述广元灾情和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全过程,对系统总结抗震救灾经验,加强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水平,对全面展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人民军队的政治本色、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对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激发广元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信心和决心,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广元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编纂任务 1.《广元抗震救灾志》共设《总述·大事记》、《灾情》、《抢险救灾》、《医疗防疫》、《赈灾》、《灾后重建》、《人物》、《附录》8篇,全志约200万字。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牵头承编单位、参编单位共同完成。各篇分工见附件《〈广元抗震救灾志〉篇目及分工表》。各篇要全面完整地记述属于本篇内容的全市范围内的情况,由篇目牵头单位会同参编单位完成后报编委会办公室审查验收,8个篇目总纂成一部志书,分相对独立的上下卷两次出版。 各县区人民政府都要组织编纂本地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系统记录地震灾情、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真实情况。广元经济开发区要按8个篇目设置提供综合性稿件。 四、总体设计 (一)时间断限。 全志记述时限原则上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12日。《灾情》、《抢险救灾》、《医疗防疫》、《赈灾》各篇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11月25日(广元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撤销时间)。《总述·大事记》、《灾后重建》、《人物》、《附录》各篇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12日。 (二)记述地域。 重点记述我市组织抗灾、救灾、赈灾等工作和活动,适当记述广元市灾区以外相关地区(含国际社会)组织抗灾、救灾、赈灾等工作和活动。 (三)总体内容。 《总述·大事记》篇之《总述》概括记述地震灾情、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情况;《大事记》按时间顺序分月、日记载与地震相关的大事、要事。配图照插页。 《灾情》篇主要记述地震灾区的地质地貌,历史上地震情况,地震发生时的情形,地震造成的巨大破坏和次生地质灾害。配随文图照。 《抢险救灾》篇主要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深切关怀、有力支持、决策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靠前指挥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积极筹集和运送救灾物资、抢修基础设施、安置受灾群众、灾害监测预警,次生灾害防治、灾区现场清理、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及全国各地、社会各界和海内外各方救援的情况。配随文图照。 《医疗防疫》篇主要反映对灾区医疗救护、疫病防控,伤员康复、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等情况。配随文图照。 《赈灾》篇主要反映全国各地、国际社会对广元灾区的赈灾、捐赠情况;捐款捐物的发放和管理情况。配随文图照。 《灾后重建》篇主要反映广元灾后恢复重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受灾群众安置,地震灾害调查评估,恢复重建规划、各项政策的科学制定、实施、监督管理等。配随文图照。 《人物》篇主要记述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英雄集体、人物,包括抗震救灾模范以及灾后重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配随文图照。 《附录》篇主要收录与广元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有关的,有重大社会价值和存史价值的法规、文件、报道、艺文等原始文献。配随文图照。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体制。 坚持市委、市政府领导,《广元抗震救灾志》编委会组织实施,各篇目承编、参编单位分工合作,形成领导有力、机构健全、保障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机构设置。 1.成立《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编纂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市政府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副秘书长,广元军分区领导和市地方志编委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地方志工作的负责人和8个篇目牵头承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2.成立《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志编纂出版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资料收集、人员培训、篇目稿件的审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志办。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府联系地方志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志办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和8个篇目牵头承编单位负责人及市级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3.成立《广元抗震救灾志》各篇目编纂小组,由各篇目牵头承编单位负责组建,具体负责各篇目的编纂工作,负责资料征集、编纂资料长编和初稿工作。 各篇目牵头承编单位、参编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查督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条件到位,确保编纂工作如期完成。 (三)经费保障。 《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所涉及的日常办公设备设施、调研、人员培训、编辑资料长编、全志的编纂出版等经费,由《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编委会按照实际需要核算,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按年度需要拨付。 (四)人员保障。 《广元抗震救灾志》各篇目牵头承编单位和各参编单位要选派对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情况熟、政策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力好的人员组成篇目编辑室。专业性强的篇目要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参加撰稿、审稿工作。 编委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编纂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情况,相关法规文件、地方志基本知识和编纂方法等。 六、工作步骤 (一)2009年5-6月,成立编纂机构,制订编纂方案,召开会议启动编纂工作;开展编纂人员培训。 (二)2009年7-12月,完成《灾情》、《抢险救灾》、《医疗防疫》、《赈灾》篇目的资料收集整理、纲目审定、初稿撰写和编纂工作,将初审稿提交相关篇目编纂小组审定;2009年7月-2011年6月,完成《总述·大事记》、《灾后重建》、《人物》、《附录》篇目资料收集整理、纲目报送、初稿撰写和编纂工作,将初审稿提交相关篇目编纂小组审定。 (三)2010年6月,完成《灾情》、《抢险救灾》、《医疗防疫》、《赈灾》篇目最终审查验收工作,报市政府批准出版。2011年10月,完成《总述·大事记》、《灾后重建》、《人物》、《附录》篇目最终审查验收工作,报市政府批准出版。 七、质量要求 全志质量总体要求是:观点正确,内容全面,资料翔实,特色鲜明,合乎志体,结构得当,记述准确,行文规范。 入志资料须具有全面性、真实性、系统性、权威性,注重选用第一手资料;体例科学、规范,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并用,以志为主;纲目设置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基本要求,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特点突出,标题简明规范;全志记述准确,述而不论,寓褒贬于叙述之中,尽可能使用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图表要素齐全,主题明确,真实可靠,制作规范;行文按照《〈广元抗震救灾志〉行文规范》执行。 八、资料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要求,加强抗震救灾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及时报送工作,要将收集、征集和制发、出版的地震灾情、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法规文件、规划、有关汶川特大地震的纪实图册、史料丛书、录音录像资料按要求及时报《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篇目及分工表 附件: 《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篇目及分工表 第一篇:《总述·大事记》(30万字) 牵头承编单位:市志编委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1.8.30 参编单位 撰稿主要内容 字数 (万字) 交稿时间 市委办 全市性侧重党委大事 2 分两段交稿: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11月25日时段的内容于2009年8月30日前报送牵头单位;2008年11月25日至2011年5月12日的内容于2011年6月前交稿。 市人大办 全市人大系统大事 1 市府办 全市性侧重政府大事 2 市政协办 民主党派、统战等 1 广元军分区 军队、民兵等 1 武警广元市支队 武警方面 0.5 市委组织部 围绕抗灾、重建干部制度 1 市委宣传部 对外宣传、新闻、舆论等 1 市应急办 市委、市政府应急大事 1 市发改委 政策、项目、计划等 2 市经委 工业方面 1.5 市农办 农业方面 1 市财政局 财税 1 市商务局 商贸 1 市财办 金融 1 市扶贫办 对口帮扶、援建等 1 市招商引资局 招商引资 1 市档案局 决策文件等方面 1 市电视新闻中心 电视播出的重要新闻汇集 1 广元日报社 报纸刊登的重要新闻汇集 1 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 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1 第二篇:地震灾情(30万字) 牵头承编单位:市防震减灾局完成时间:2009.10.30 参编单位 撰稿主要内容 字数 (万字) 交稿时间 市经委 工业方面灾情 2 参编单位于2009年8月30日前将稿件报送牵头承编单位。由牵头承编单位编纂篇目稿件。 市农办 农业方面灾情 2 市商务局 商贸灾情 1 市国资委 国有资产、供水、供气等 1 市统计局 灾害统计情况 0.5 市交通局 路桥车船运输等灾情 2 市水利农机局 水利工程、设施等灾情 2 市规划和建设局 城、乡建筑设施等灾情 2 市教育局 学校、教学、招生等灾情 2 广元电业局 电力灾情 1 电信广元分公司 电信通讯灾情 0.5 移动广元分公司 移动通讯灾情 0.5 市广播电视局 广播电视灾情 1 市民政局 社会、生活方面灾情 2 市国土资源局 地质灾情 1 市旅游局 旅游方面灾情 1 市文化局 文化、文物等 1 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 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1 第三篇:抢险救灾(40万字) 牵头承编单位:广元军分区完成时间:2009.10.30 参编单位 撰稿主要内容 字数 (万字) 交稿时间 市应急办 救灾指挥部及几大班子情况 3 参编单位于2009年8月30日前将稿件报送牵头承编单位。由牵头承编单位编纂篇目稿件。 市委统战部 各民主党派等 1 公安局 市内外公安方面 2 武警部队 市内外武警方面 1 市经委 工业方面 2 市委农办 农业方面 2 市国资委 国有资产、供水、供气 1 市交通局 交通抢险救灾 3 市水利农机局 水利、堤防等抢救 2 市规划和建设局 城乡建筑方面 2 市教育局 学校及教学设施 2 广元电业局 电力抢险救灾 1 电信广元分公司 0.5 移动广元分公司 0.5 市广播电视局 广播电视设施及新闻报道 1 市民政局 社会、生活方面 2 市国土资源局 地质灾害抢险 1 市移民办 灾区移民、临时安置等 1 市物价局 物价监督管理 1 团市委 志愿者 0.5 市红十字会 市内外红十字会 1 广元日报社 新闻报道 1 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 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1 第四篇:医疗防疫(20万字) 牵头承编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2009.10.30 参编单位 撰稿主要内容 字数 (万字) 交稿时间 市爱卫办 全市概况及其措施 1.5 参编单位于2009年8月30日前将稿件报送牵头承编单位。由牵头承编单位编纂篇目稿件。 广元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品药品监管 1.5 市红十字会 市内外红十字会情况 1 市疾控中心 疾病控制情况 2 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 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1 第五篇:赈灾(20万字) 牵头承编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间:2009.10.30 参编单位 撰稿主要内容 字数 (万字) 交稿时间 市外事侨务办 外、侨赈灾情况 1 参编单位于2009年8月30日前将稿件报送牵头承编单位。由牵头承编单位编纂篇目稿件。 市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赈灾情况 1 团市委 共青团系统赈灾情况 0.5 市妇联 妇联系统赈灾情况 0.5 市总工会 工会系统赈灾情况 0.5 广元火车站 铁路方面赈灾 1 市交通局 公路运输赈灾 1 市财政局 赈灾资金情况 1 市工商局 工商赈济措施及效果 0.5 市国税局 国税赈济措施及效果 0.5 市地税局 地税赈济措施及效果 0.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措施及效果 0.5 市审计局 审计监管 1 市物价局 物价监管 0.5 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 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1 第六篇:灾后重建(35万字) 牵头承编单位:市发改委 完成时间:2011.8.30 参编单位 撰稿主要内容 字数 (万字) 交稿时间 市经委 工业 3 参编单位于2011年6月前将稿件报送牵头承编单位。由牵头承编单位编纂篇目稿件。 市委农办 农业 2 市国资委 国有资产 1 市扶贫办 扶贫开发、对口帮扶、援建 2 市交通局 交通 2 市水利农机局 水利 2 市规划和建设局 城乡建设 2 市教育局 学校教学设施 2 市广播电视局 广播电视 1 市民政局 社会生活 1 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 1 市卫生局 医疗卫生系统 1 市旅游局 旅游建设 1 市招商引资局 招商引资 1 市财政局 财政资金 1 市审计局 审计工作情况 1 人民银行广元中心支行 金融、保险 1 广元火车站 铁路运输 0.5 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 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1 第七篇:英模集体及人物 牵头承编单位:市人事局完成时间:2011.8.30 参编单位 撰稿主要内容 字 数 (万字) 交稿时间 市委组织部 先进集体、人物简介 两次提供:2009年8月30日前提供之前的,之后的在2011年6月底前提供。 市委宣传部 先进集体、人物简介 市直机关工委 先进集体、人物简介 市总工会 工会系统表彰集体、人物 团市委 共青团系统表彰集体、人物 市妇联 妇联系统表彰集体、人物 广元军分区 军队表彰集体、人物 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先进集体、人物简介 各县区人民政府 先进集体、人物简介 第八篇:附录 牵头承编单位:市志编委办公室完成时间:2011.8.30 参编单位 撰稿主要内容 字数 (万字) 交稿时间 市发改委 提供重要文件、资料 两次提供:2009年8月30日前提供之前的,之后的在2011年6月底前提供。 应急办 提供广元重要文件资料 市档案局 提供文件、资料、图照、实物等 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要求及说明: 1、牵头承编单位职责:负责完成所属篇目编纂工作,成立篇目编纂机构,落实编写人员,密切和志编委会联系,制定篇目编写提纲,组织参编单位及有关单位实施编写,补充和完善参编单位稿件的局限。 2、参编单位提供的稿件由本单位初审后报牵头单位审核验收,撰写内容重点是全市行业,不是本单位;8个篇目的初稿由各篇目编委会初审后报《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审核验收。 3、篇目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选参编单位并要求提供稿件,市内各单位都有提供稿件的义务。 4、2009年6月20日前,各牵头承编单位要将篇目编纂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篇目编写提纲(任务分工、字数、内容、时间要求等)报志编委办公室备案和审批,6月底前进行编纂业务培训。 《灾情篇》、《抢险救灾篇》、《医疗防疫篇》、《赈灾篇》四个篇目的牵头承编单位要在2009年10月30日前将初审后的稿件报志编委审查验收。《总述·大事记》、《灾后重建篇》、《人物篇》、《附录》四个篇目的牵头承编单位要在2011年10月30日前将初审后的稿件报志编委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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