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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州直2007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7]1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7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76号)的要求,2007年9月19日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2007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通知》(伊州政发〔2007〕19号),对2007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州直各县市、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开展了评查和自查工作。2007年10月15日州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州直2007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评查抽查的通知》(伊州政办发明电〔2007〕140号),评议考核工作分成4个组,于2007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对州直5个县市(其余6个县市进行了互查)、29个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评查抽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文书档案、实地查看行政执公示情况以及群众评议和测评等方式进行了评议考核。并按要求将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主要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评查抽查的得分情况、两个案卷的评查以及群众测评满意率情况及时进行了反馈。现将评议考核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县市、部门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了组织协调和督查,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并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年初,特克斯县召开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县长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是积极开展自查,加大了整改力度。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标准(暂行)》(以下简称《考核标准》)的要求,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逐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特克斯县在各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并对评议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了通报,考核未达标的部门取消年终的评优资格。州审计局专门召开局务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要求,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细化到有关处室和相关人员。 三是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到人。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将涉及本部门行政执法权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由分管领导、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执法工作人员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案件“主协办制”,主办、协办职责明确,克服了“人人都负责,人人都不负责”的局面,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是清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能认真清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出了行政执法依据详细目录,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并按时将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的清理情况报州、县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州、县级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能在清理执法依据、执法主体的基础上,明确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类别、执法责任、处罚种类等,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2007年10月25日州人民政府确认了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55个(其中行政机关49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个,委托组织2个)。2007年1月25日,奎屯市人民政府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了第一批市直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目录。 五是解决执法难点,提升执法能力。一些行政执法部门领导集体通过召开局务会议、专题会议、案例分析会等方式研究解决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执法难点和热点问题。州价格监督检查局2007年3月召开了第四届价格法制研究会和“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工作经验交流会,针对规范价格执法行为,加强价格法制基础建设,研究和探索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剖析行政执法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同时汇集《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提高州直价格执法水平开辟了新思路。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宣传,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一是重视学习,加强培训。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和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州财政局今年培训州直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1131人,有力地促进了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政策水平的提高。州安监局今年7月邀请国家安全科学研究院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的专家给州直安监系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的强化培训,通过培训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同时开展了安监干部“业务知识”竞赛活动。州农业局开展“2007年法制教育年”活动,印发了《伊犁州农业系统“2007年法制教育年”干部职工应知应会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了农业系统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 二是执法人员到位,条件得到改善。有些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为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州盐务分局配齐了盐务执法人员,保证行政执法经费,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车辆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保证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展开。州农机局今年3月成立了以农机管理为主农机综合执法队,具体承担“三大市场”和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农机跨区作业管理的执法工作,同时为执法队配备了车辆等执法工作设备。 三是法制工作机构健全,作用得到发挥。一些县市、行政执法部门重视法制工作机构的建设,并发挥其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州审计局、财政局、地税局、质监局等部门落实了初审、预审、案审三级审理制度,案件的预审工作由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实现了办案与审理相分离,审理与定案相分离的监督机制。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各县市分局设立了法制科,完善了州直系统执法监督体系,实现执法与执法监督相分离,执法监督机制得到强化。 四是法制宣传广泛,扎实有效。有些县市、部门能够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开设新闻媒体专栏、法制宣传车巡回宣讲等方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广泛宣传。州文体局今年举办文化市场、印刷行业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班,学习现代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意识。州环保局今年投入5000元在州广播电台开设环保公益宣传和《环保之窗》专题栏目,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各项制度健全,落实到位。一些县市、部门通过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回访制度、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秉公执法奖励制度和廉政执法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方面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执法监督、案卷评查、行政复议及社会举报等途径发现的执法不作为和执法过错现象,以责令限期整改、跟踪检查、督导指导、内部通报等方式及时进行纠正,同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2007年州公安局对5名有执法过错的民警进行了追究,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有力,程序到位。各县市、部门能够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各种行政违法行为。州审计局2007年1--10月,共审计及审计调查51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1111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555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1239万元。州环保局1--10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225人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6家,对其中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奎屯市天北新区率先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解决了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已初见成效。州安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程序示意图》,该《示意图》将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必经程序和各阶段应当使用的法律文书用直观的形式表现出来,使执法人员了解执法的全过程。州价格监督检查局自行开发的《价格监督检查案件处理系统》软件在州直系统9个单位进行推广使用,案件整体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 一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序展开。有些县市、部门通过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从2002年开始坚持每年举办2次全系统的案卷交叉评审会,采取不同的评审方法,组织所属12个行政执法单位对各单位送审的案卷进行互查互评。通过互查互评和监督抽查,全系统掀起起了比案卷质量、比执法水平的竞赛活动,案件合格率逐年提高。 二是行政执法检查常抓不懈。有些县市、部门通过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州盐务局加强对直属县市盐务局(办)的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指导,采用联合执法、经常督导、年终评议考核等方法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并限期要求整改。 三是联系群众的渠道不断增加。有些部门通过建立群众投诉制度、邀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座谈等形式,接受社会的监督。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召集监督员进行座谈,不定期回访行政管理相对人,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克服和纠正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五)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是行政复议机构健全。县市、部门都成立了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承办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和程序,通过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及时、公正、有效的审理,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救济、监督、保障功能。今年新源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结案8件,结案率100% 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还有认识不到位的现象存在。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视不够,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强。 (三)行政执法中存在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执法力量分散的现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仍存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有些县市和部门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尚未实行案件三级审理制度。 (四)有些县市、部门的行政执法文书还不够规范,存在不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等法定程序缺失问题。 (五)有些县市、部门在行政处罚中,没有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往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存在以罚代管、以收费代替执法的现象,一些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很大。 (六)各县市、部门法制机构普遍存在规格低、人员少、经费缺和条件较差等问题,与所承担的繁重任务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不适应,特别是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没有法制工作机构。有些县市和部门对法制工作机构重视不够,未能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作用。 (七)有些部门和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今后的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自觉性。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7号)要求,加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力度,进一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依据,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层级监督检查的力度。各县市、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计划,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随机检查以及行政案件个案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 (三)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各县市、部门要把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针对不同时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业法规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要不断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造成错案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附件:州直行政执法工作群众测评表(略)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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